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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律硕士法制史考点预测材料分析(中公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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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21: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中公考研教研组为大家整理的2017法律硕士法制史考点预测材料分析,以供考生参考复习。
  二十三、其他材料分析知识点:
  1、唐朝义绝和明朝义绝的区别。
  据《唐律疏议•户婚》载:“(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通奸及欲害夫者。”或者“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者”,均为“义绝”。犯“义绝”者,必须强制离婚。
  明朝对义绝做出了新的解释,相对于唐朝,这一时期侧重于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与唐律义绝条件中侧重于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欧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子对夫的谋害罪有所不同。
  2.元朝诉讼代理制度。
  元朝的诉讼制度有所发展,突出表现为“诉讼”在法典中开始独立成篇。反映出实体法与程序法开始逐步分离。
  元代开始出现诉讼代理,考虑到年老、残疾行动不便者,自诉能力有限,允许其亲属中了解情况者代理诉讼。在实际诉讼中,元朝的代理只适用于两种人,一种是年老和疾病、行动不便者,另一类是退休或暂时离任的官员。
  元朝的诉讼管辖中有一种“约会”制度,即当遇到不同户籍、不同民族及僧侣之间发生刑民诉讼时,政府要出面将相关户籍的直属上司请来共同审理。
  3.独子兼祧制度。
  独子兼祧是清朝独创,民间俗称“两房合一子”,即一子可以继承两房的香火和财产。独子兼祧为清代在继承制度上的一种创制,有利于两房的延续。独子兼祧制度中独子出继的两房应该为同父兄弟,而且必须双方同意,并且有全族的书面见证,才可以一人继承两房宗祧。
  以上是中公考研教研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2017法律硕士考点预测材料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另外,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中公考研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押题集训营、VIP一对一等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询。同时,中 公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 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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