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03|回复: 0

2017法律硕士法理学考点预测归责原则(中公预测)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6-12-23 21: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中公考研教研组为大家整理的2017法律硕士法理学考点预测我国归责的原则,以供考生参考复习。
  我国归责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含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责任法定原则的内容:(1)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罪刑法定;(2)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3)反对责任擅断;(4)反对有害追溯;(5)允许人民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认定和归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因果联系原则。因果联系原则的内容:(1)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2)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3)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3.责任与处罚相称原则。责任与处罚相称原则的内容:(1)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性质相适应;(2)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或者损害相适应;(3)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还应当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有例外)责任自负原则的内容:(1)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2)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反对株连);(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不枉不纵)责任自负原则是现代法的一般原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法律秩序特别是财产保护上的需要,也产生责任转承问题。(责任他负)
  以上是中公考研教研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2017法律硕士考点预测我国归责的原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另外,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中公考研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押题集训营、VIP一对一等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询。同时,中 公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 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9-7 19:53 , Processed in 0.042986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