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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联考逻辑易错精华25题之21(附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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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20: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题一21题基于以下题干:
  以下是一场关于“人工流产是否合理”的辩论中正反方辩手的发言:
  正方:反方辩友反对人工流产最基本的根据是珍视人的生命。人的生命自然要珍视,但是反方辩友显然不会反对,有时为了人类更高的整体性长远性利益,不得不牺牲部分人的生命,例如在正义战争中我们见到的那样。让我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完全可以把法定的汽车时速限制为不超过自行车,这样汽车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率不是几乎可以下降到零吗?这说明有时确实需要以生命的数量为代价来换取生命的质量。
  反方:对方辩友把人工流产和交通死亡事故作以上的类比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不可能有人会作这样的交通立法。设想一下,如果汽车行驶得和自行车一样慢,那还要汽车干什么?对方辩友,你愿意我们的社会再回到没有汽车的时代?
  21.正方论证预设了以下哪项?
  I、保护人的生命并不是社会的目的。
  II、人类注意的焦点问题并不是人类自身的生命。
  Ⅲ、以人类生命的数量为代价换取人类生命的质量是可以由社会准确把握的。
  A.仅I B.仅Ⅱ C.仅Ⅲ D.仅I和Ⅱ E.I、 Ⅱ和Ⅲ
  答案及详解
  21,c
  I不是正方论证所预设的,因为正方所强调的是人的生命的质量,强调人类更高的整体性长远性的利益,这里丝毫没有为了某种目的而不珍视人的生命的含义;Ⅱ不是正方所预设,因为正方提请大家注意的焦点问题正是人类自身的生命,只不过他着重点是人类的生命的质量,而不是生命的数量;Ⅲ是正方必须预设的,正方认为有时确实需要以生命的数量为代价,来换取生命的质量,既然作为代价,就必须是可以把握的,尤其是以人的生命的数量为代价,那就更必须由社会准确地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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