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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政治百天辅导教程:第6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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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19: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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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第一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考点: 1、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选择过程。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1、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选择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这是党执政后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以及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我国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选择这样的经济体制,是由当时的主客观条件所决定的。
        从客观条件看:
        ①在我国这样一个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民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现代工业很少的基础上进行工业化建设,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迅速、有效地集中全国的经济力量,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创造各种条件。
        ②前苏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对我国经济体制的选择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③在经济结构简单、科技水平不高、社会利益关系相对单纯的情况下,计划经济体制也能够比较顺利地运行。
        从主观条件看:当时在理论上普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在这样的营景下,在我国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自然成为合乎逻辑的选择。
        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它的主要弊端是:
        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权力过于集中,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
        针对经济建设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等著作中,开始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反思,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认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三个方面。陈云在党的八大上就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后来,毛泽东又提出要搞“新经济政策”,他指出,我国是一个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必须有计划地大力发展商品生产。针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他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①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社会主义应当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
        ②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开辟了道路。
        ③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明确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
        ④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后来,又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⑤1987年邓小平再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利,就可以利用。
        ⑥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从理论上破除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制度属性的陈旧观念,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⑦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了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建立新经济体制的建议。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⑧邓小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江泽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并在党的十四大得到确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
        第一,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突破了过去公认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代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经济制度本质属性的观念。
        第二,作为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计划和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各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存在着复杂经济关系的条件下,市场经济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更显著的优势和较高的效率。
        第三,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但是,它与社会主义相结合而形成的经济体制则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对发展生产力的作用。
        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不断深化改革和建设,20世纪末,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⑩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2007年,党的十七大根据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的经济发展目标,提出了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要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由这一结合而形成的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又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二,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注重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在宏观调控上,以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从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和要求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两者具有共性,所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切有益的做法和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
        (1)市场经济共同特点:
        ①从资源配置方式看,都是以市场为基础性配置手段;
        ②从微观层面看,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③从经济活动看,市场经济规律起着支配作用;
        ④从宏观层面看,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来实现的;
        ⑤从经济运行看,法治起着基本的保障作用。
        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就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
        那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分的观点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这样的观点只看到市场经济具有的共性,没有看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制度的不同个性特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抽象地讲市场经济,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二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在所有制结构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认为,所有制结构的性质,决定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所有制结构的构成,决定着是否能够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实质就是所有制问题。共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历史的必然,它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内在的本质特征。
        确立过程:
        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世界,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
        ②1997年党的十五大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③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针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基本根据是: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使之牢牢占据主体的地位。没有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还不高,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离开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就会重蹈超越阶段、违背国情的覆辙。我国即使实现了现代化,仍然需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为到那个时候,仍然会存在多种不同水平的生产力,需要有与之适应的不同类型的所有制形式。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那种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张,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非公有制经济。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中,是因为它们同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一样,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因此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容,而不是因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就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兼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经济。既不能因为公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将它们排除在基本经济制度以外,也不能因为它们属于基本经济制度而认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2、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后,随着实践的发展,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是要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
        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决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支柱和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根本体现。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关键性作用。我国对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是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也是以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条件的。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首先要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不是任何一种形式上属于共同所有的企业和组织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理论范畴,其实质和核心是全体社会成员或者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的平等。在公有制范围内,对生产资料的支配、使用,以及由此取得的收益都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他们共同的意志和需要。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利用生产资料为自己牟取私利。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过去把公有制经济局限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原因在于当时我国不存在其他的公有制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各种跨所有制互相参股等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在深化企业改革进程中发展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的出现,以及实行改组、联合、兼并等形式的出现,如果对公有制经济的理解还只是局限于原有的两种形式,显然不符合已经发展了的客观现实。
        实践表明,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2)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些产业可以有所差别。鉴于过去只重视扩大公有资产在数量上的优势,不注意质量的提高,党的十五大特别提出,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
        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根据“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
        3)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还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有公有制与私有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问题,它不具有“公”与“私”、“社”与“资”的区分。
        同样的所有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所有制可以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
        原因:因为实现形式要解决的是发展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问题,只要能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
        怎么做:要根据社会化生产规律的要求,采取多样化的经营方式和资产组织形式,使国有经济在更大的范围里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4)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必要性: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定义:股份制是资本集中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在短时期内迅速集中起大量资本,弥补个别资本积累和积聚的不足,缓解个别资本积累的有限性同发展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巨额资本之间的矛盾。
        性质:股份制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它不等于公有制,也不等于私有制,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意义:实行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有利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有利于实现转换机制和科学管理,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3、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成分等。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又一条基本原则。
        一方面,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根本上说是由它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的不平衡性,给非公有制经济留下了广阔的空间。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因为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缺少的条件;
        ②能够更好地促进竞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③能够更好地利用外资、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体制创新提供借鉴。
        但是,毕竟非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要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在对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引导:
        一方面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引导它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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