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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复试拟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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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首先根据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在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学科背景和考试科目的相近性及考生本人的调剂意愿, 调剂其他相关专业的考生;
  3、优先学术型专业空额的调剂, 其次为专硕专业;
  4、在同一专业的调剂,按照分数高低确定调剂次序。
  5、此外,光学工程(专硕,佛山)根据学科相近性拟从原理工学院调剂两个名额。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注意事项
  一、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领取如下材料(地点: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一楼114室)
  1、《现实表现复审表》
  2、调档函
  备注:①这两项材料本人不能前来领取的,请把详细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送给田老师:issthy@mail.sysu.edu.cn;由我院寄送。
  ②这两项材料可请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并登记。
  二、《现实表现复审表》办理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交给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部门填写
  2、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或组织)部门填写
  3、所有拟录取考生(无论应届/往届)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必须于5月10日前提交或寄送到我院。
  三、调档办理说明
  1、外校及中山大学往届生将调档函交给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2、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给所在学校档案部门
  (2)以所在高校档案馆的具体的工作流程为准,可以7月中下旬整理好所有档案材料一起寄送到我院,外校应届生不需要5月10日前寄送档案。
  四、中山大学的拟录取应届生提交材料补充说明:
  1、中山大学所有院系拟录取的应届生都不需领取调档函,不需调档。
  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拟录取应届考生:
  所有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拟录取应届考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将由研工办联系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统一办理,不需个人再单独办理提交。
  3、中山大学其他外院系拟录取应届生:
  需本人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
  五、外地考生材料邮寄材料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一楼114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943320 邮政编码:510006 收件人:田老师
  注意事项:调剂录取的同学请按照最终录取的专业自行修改现实表现复审表和调档函中的拟录取专业。
  由于本次体检结果全部使用条形码录入,不在学校体检的体检可能会影响到结果录入,建议考生尽可能在学校体检。
  东校区体检电话 张医生 39332122;南校区体检联系电话:84113092 何医生。
  附件: 20160408112515357.pdf (375.91 KB, 下载次数: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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