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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2016年复试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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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自力
  成员:曾声奎、章文晋、马小兵、孙宇锋、吕琛、高成、李晓钢、杨顺昆
  秘书:曹思婷
  二、复试原则
  本次复试按上线人数差额复试,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基本线及统考拟录取人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学位类别总分外国语政治业务课1业务课2拟录取人数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硕士315分50分50分75分75分36
0825Z3
        航空宇航系统安全与可靠性工程
学术型硕士315分50分50分75分75分
082601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学术型硕士315分50分50分75分75分
085236
        工业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315分50分50分75分75分45

  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政审表等将挂在学院网站上,请自行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如第一批复试后,有名额剩余,学院将进行调剂,组织第二批复试,请注意学院网站通知。
  三、复试要求及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面试及英语口试三部分,采取集中和分组方式进行。
  1、专业英语笔试
  专业英语笔试内容:科技英语阅读、专业英语翻译。
  2、面试内容
  (1)专业知识面试
  在综合面试中将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科研能力/潜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同时还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和非应届考生的工作业绩。
  (2)英语口试要求
  学生用英语自我介绍2-3分钟,然后进行简短对话,最后从若干专业科技英文资料中随机抽取一段,进行现场口译。
  四、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
  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英语笔试100分,面试2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复试成绩不及格(即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上午9:00-9:50,地点:主M401教室。
  专业英语笔试时间:3月22日上午10:00-11:00,地点:主M401教室。
  2、面试时间: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面试地点:第一组:为民楼320会议室;
  第二组:为民楼413会议室;
  第三组:为民楼520会议室;
  第四组:为民楼620会议室。
  3月22日下午在学院网上公布面试分组名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提交办法
  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于2016年3月22日上午9:00至9:50在主M401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一志愿考生提交“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名表”。 (见附件)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研究生院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5)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7)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国防生等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8)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9)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以A4纸按以上顺序加封面(见附件)统一左侧装订(体检表除外)。
  附件1: 20160330114208631.docx (18.7 KB, 下载次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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