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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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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格保证生源质量。
  (二)坚持按需招生,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刘 辉
  副组长:魏 煌 张伯威 赵德山 吴厚兴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学友 王 虎 王鸿立 申淑征 冯志莲
  吕常伟 朱 玉 刘 刚 刘 晖 张 芳
  张 策 庞 渤 赵广运 柳文杰 胡天虹
  蒋雪丽 解 彤
  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于学友
  副主任:王鸿立
  工作人员:李 勇 高 颖 莫正刚
  (二)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于 彦
  成 员:赵 美 邸振伟 赵艳雯 辛德万 武英杰 曾 嘉
  三、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A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政治 34分
  外语 34分
  业务课一 90分
  业务课二 90分
  总分 335分
  四、复试
  以下复试日程,请考生严格遵守,逾期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复试报名
  1.时间地点:2016年4月 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沈阳音乐学院 综合楼404。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身份证复印件须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表演方向考生须提交《曲目单》(见页面底部附件下载)一式十份。
  4.理论、创作专业的考生按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中的规定提交论文或作品。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各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面试、英语笔试、面试。
  2.考试时间
  2016年4月16日、17日
  3.考场安排
  具体的分考场信息考试前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4.考试要求
  复试各专业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其中表演方向专业科目考试须有伴奏(协奏),其伴奏(协奏)人员及CD、音响源、麦克等考试辅助设备由考生自备。
  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英语面试为听力及口语能力的测试。
  五、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计划,2016年我院拟招收146人,其中学术型40人,专业学位106人。
  六、复试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
  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
  2.理论、创作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50% +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50%。
  3.音乐教学法专业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40% +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60%。
  4.英语复试(100)=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的构成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
  七、录取
  (一)专业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英语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4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均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
  考试成绩=初试总分×0.1 +复试成绩×0.5
  (三)拟录取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计划由高至低依序录取。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完不成计划的研究方向,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剩余名额调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使用。
  八、调剂
  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愿望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调剂公告以及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
  我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学位(音乐、舞蹈)等专业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九、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我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24-83910311、024-23892833、024-86981076,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咨询联系人:李 勇
  电话:024-83910311
  传真:024-83951899
  邮箱:yyxyyz@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3
  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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