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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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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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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到程序
  1. 到科技楼一楼大厅,在各学院设立的接待点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
  2. 到科技楼二楼205室交复试费。费用为:非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考生1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80元/人,交费后财务处在复试通知书上盖章。财务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函﹝2011﹞572号)收取费用。
  3. 回到学院接待点接受资格审查,填写有关信息,领取复试安排表。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应届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或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还须提交与报名时所填委培单位签订的《广西民族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4)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一份。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证明材料。
  (6)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7)考生可提供各类相应材料,如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反映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的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1寸照片1张(考生自行保留至体检时使用)。
  除材料(5)之外的其他证件在接受资格审查时交给学院审查(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材料(5)交到研究生院。
  4.到体检收费处交体检费,领取、填写体检表,贴好照片,妥善保管至3月28日早上体检。体检费由有复试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按收费标准收取。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考生需凭本人复试通知书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考试。
  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3 月26日—27日,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等个别学院或专业的复试时间由学院安排并特别通知考生):
  时 间内 容地 点
  3月26日上午9:00—11:30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校友楼
  3月26日下午14:30—27日全天外语听说测试各学院自行安排
  3月26日下午14:30—27日全天综合面试各学院自行安排
  3月26日—27日各类加试科目考试各学院自行安排
  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的具体要求。
  四、体检
  1. 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
  2. 地点:校医院。
  3. 抽血前须空腹。
  4.考生凭体检表进行体检。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一律自理,请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2.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4月上旬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若考生要更改联系方式,请于6月初致电研究生院登记。
  3. 凡自愿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并于4月15日前邮寄或报送到我校研究生院。
  4. 请考生在这段时间经常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网页,以免错过最新发布的信息。
  5. 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6. 各种表格样本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的“招生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六、提示及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严格遵照国家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进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假借可以帮助调剂、录取或可以争取公费等名义而收取费用、礼品的做法都是违法违规的行为。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轻信谎言,以免上当受骗。详情请参阅《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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