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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化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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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6年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
  请上线考生务必于3月14日至3月16日8:30-17:00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工学院一楼行政办公室(101室)办理复试手续。3月17日上午9点在研究生院1-104召开全体复试考生告知大会。
  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笔试:
  笔试时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研究生院大楼(分专业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3月18日下午-3月20日全天
  面试地点:化工学院大楼(分专业具体通知)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12日—3月29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3月3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化工大楼101室)
  二、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三、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复试费一律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事宜将稍后挂网通知,请密切关注。
  四、咨询联系方式:028-85401308
  五、举报受理渠道:028-85405222
  六、温馨提示:
  外地考生从火车北站下车可乘坐公交55或34路到磨子桥站下,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省体育馆站下车转乘27路(坐2站路)到磨子桥站下。从川大北门进校右边为化工学院大楼。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更多复试信息关注》》》 56887.html (38.42 KB, 下载次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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