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部发布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部):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切实加强我校复试工作管理,确保我校2015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天太
副组长:李 琳、范 琦
组 员:各学院(部)分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主任)或副院长(副主任)、刘胜勇、杨沁宇
监 督:纪委监察处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各学院(部)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各专业成立5名以上人员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成员应由学院(部)领导、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小组成员均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为奇数。
针对不同学科的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各院(部)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有关复试内容、方法、工作程序和评判规则、标准等方面的培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确保招生考试制度和复试工作的公信力。
二、复试学科专业、对象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计划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1日—22日,复试学科专业为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外的其他学科专业,复试对象为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第二批复试学科专业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专业及第一批未完成录取指标的其他学科专业,第二批复试时间待定。
三、复试日程安排
我校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1.复试准备(3月14日—20日)
(1)各学院根据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各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院(部)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成绩具体折算标准等)。
(2)各学院(部)按照《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复试科目安排教师命制复试试题。
(3)各学院(部)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和各单位2015年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各专业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3月21日—3月22日)
1)体检
时间:2015年3月21日
地点:校医院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在校医院进行,时间限定一天。体检要求考生空腹,体检费用为每人50元(考生自理),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21日
地点:2#教学楼9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校期间的课程成绩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应届成人本科等)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所报专业3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以及毕业证原件(并上缴备查);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近期政治表现、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委托培养研究生须提交委托培养合同。
3)复试
2015年3月22日,各院(部)组织复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
四、复试要求和成绩测算
1.复试要求
对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三部分,各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20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
1)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笔试的组织由各学院根据规定自行组织。专业课笔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3)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4)动手实践能力和考生创新精神、能力的考察;(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6)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应认真记录,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备学生核查。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国语水平。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加强对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复试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测算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 (管理类专业硕士初试成绩/3×70%);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100分=笔试50分+面试30分+外语20分;
4)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5)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部)在3月16日前将各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请各学院(部)于3月20日前将复试考试试题交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请各学院(部)在3月23日18:00前将经复试小组组长签名、院(部)盖章的《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单》(附件1)和《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统计表》(附件2)交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复试小组对本小组的复试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由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开,复试结束后,除复试中建议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外,研究生部将对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进行统计、排队、公示,接受考生及各方监督。
4.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事项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学科专业招生指标及考生总成绩确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并报省级招办,经教育部复审后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学校最终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复审结果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录取。
3.考生因复试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复试费用(包括命题、印刷、改卷、复试组织管理等相关费用)将按照人均35元标准拨付。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