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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理工大学电气学院考研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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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气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制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电气学院复试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控制在1.2:1。电气工程学术型上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89分及以上,控制科学与工程上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304分及以上,电气工程专业型上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87分及以上,控制工程上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85分及以上的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复试工作:
  组长:付子义副组长:余发山
  成员:康全玉,王福忠,郑征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复试工作:
  组长:康全玉副组长:王瑞
  成员:董爱华,杜庆楠,艾永乐
  3、学院成立四个工作小组:电气(学术型)面试组、控制工程面试组、电气(专业型)面试组、英语口语测试组,在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相关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的基本程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研招办”)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同时学院向考生公开《电气学院复试办法》和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前,学校和学院分别对考生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在读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学院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学校研招办统一安排下,按照《电气学院复试办法》组织复试。
  4、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院长参加的研究生考生复试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复试结果由研究生考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研招办。
  5、学院依据上级招生政策及《电气学院复试办法》,按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学校审定并以一定的形式给予公布。
  6、学校研招办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学校研招办在规定的时间里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后,学校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面试、体检。
  1、英语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应以招生简章上事先公布的为准,电气工程专业复试科目:819电子技术、821微机原理及应用、822电力电子技术、823电机学,四门课任选一门参加专业课笔试;控制工程专业复试科目:819电子技术、820自动控制原理、821微机原理及应用、822电力电子技术,四门课任选一门参加专业课笔试。考生务必将笔试科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3月28日前发送到zhujun@hpu.edu.cn告知电气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只须写邮件主题:报考专业+姓名+复试科目。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四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的基础上,从未选考的三门专业复试科目中再任选两门加试,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考生务必将笔试科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3月28日前发送到zhujun@hpu.edu.cn告知电气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只须写邮件主题:报考专业+姓名+加试科目。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加试科目有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为应届非同等学历考生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第一志愿报考985或211高校的应届非同等学历历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专业未被录取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本招生单位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专业。
  六、拟录取
  1、综合成绩=0.5*(初试成绩/5)+0.5*[(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
  2、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拟录取以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为依据,分专业和考生类别分别单独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
  七、工作要求
  1.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2.加强保密工作。未经许可,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泄露,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内部信息、统计数据,不得在复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不得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结果透露给他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考生复试结果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不得让无关人员代为送交。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2、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由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和处理。电话:0391-3987566。
  3、本复试办法由电气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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