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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考试大纲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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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2: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2
  Ⅲ.考查内容
  第二部分 民 法 学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
  四、民法的解释
  五、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5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财产权和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主权利和从权利;既得权和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 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16
  四、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六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成立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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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3: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17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设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变更;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 18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条件的种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 代 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第四节 无权代理 19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常见的表见代理情形;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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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5: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四、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三节 期 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权能
  二、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二、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章 共 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
  二、共有权
  三、成员权
  第十二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法律硕士民法考试大纲在上文中已经为大家介绍过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应对考试,争取把民法学好,学精。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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