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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硕考研刑法重点:枉法裁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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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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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2: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①侵犯客体:1)法院正常审判活动2)审判公正。
  ②客观表现: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枉法裁判,须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
  情节严重:1)造成国家、公民利益严重损失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3)多次枉法裁判。
  ③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
  ④犯罪主观:故意,明知案件事实或应当适用的法律而故意违背事实法律枉法裁判。
  ⑤本罪与徇私枉法罪区别:1)行为所指对象2)行为发生场合3)构成犯罪条件。
  ⑥司法工作人员因受贿而犯本罪,应当“一罪从重”,不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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