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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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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2: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下列选项中,体现罪刑相适应的是()
  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
  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豁免特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2.根据解释的效力,可以把刑法解释分为()
  A.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B.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C.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
  D.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学理解释
  3.依照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不认为犯罪”的条件是()
  A.情节轻微的
  B.危害不大的
  C.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4.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
  对甲()
  A.不追究刑事责任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5.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
  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
  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7.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逃税犯罪行为
  A.不再予以追究
  B.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C.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
  D.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
  8.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将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死亡。甲的行为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9.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为重劳动,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A必要的共同犯罪
  B简单的共同犯罪
  C特殊的共同犯罪
  D任意的共同犯罪
  10.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这种犯罪形态属于
  A想象竞合犯
  B继续犯
  C连续犯
  D吸收犯
  11甲(17周岁,无业)收受犯罪人窃地的笔记本电脑后,为其窝藏赃物,构成犯罪,依法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甲运用罚金的正确做法是
  A应对甲免除罚金
  B应判令甲的监护人缴纳罚金
  C应对甲处以不少于500元得罚金
  D应对甲收受的电脑拍卖充抵罚金
  12下列罪状汇总,属于叙明罪状的是
  A过失犯前款罪的
  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C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
  D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13、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
  A.甲非法获取国际秘密后,出售给国外间谍组织
  B.乙在境外参加国外间谍组织,回国后没有来得及收集情报工作即被抓获
  C.丙为境外的公司刺探国内公司的相关商业秘密,尚未送出该秘密即被抓获
  D.丁将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国家秘密上传到互联网上,该秘密被外国间谍组织所获取
  14.下列行为中,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是()
  A.税务局局长甲,要求辖区内的公司为该局建设办公楼提供财物支持。
  B.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乙,在处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
  C.已离职的工商局局长丙,收受刘某的财物,要求被自己提拔起来的工商局副局长停止对刘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查处
  D.已退休的卫生局局长丁,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利用这一职务在采购物资时收受回扣归自己所有
  15.下列行为中,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的是
  A.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
  B.以索取赌债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
  C.以索取工程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
  D.以索取虚构的欠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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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3: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16.甲路过某饭馆时见万某酩酊大醉,便冒充万某的朋友上前将其扶走,到一偏僻的地方后,将万某随身携带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全部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17.药剂师甲明知不含毒品成份的药品已过期失效,仍冒充毒品卖给乙,乙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本案中
  A.甲和乙均构成诈骗罪
  B.甲和乙构成贩卖毒品罪
  C.甲构成诈骗罪,乙构成贩卖毒品罪
  D.甲构成销售假药罪,乙构成诈骗罪
  18.甲趁杨某不备,用将其打昏后,搜遍杨某全身,未得分文。经鉴定,杨某为轻伤。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故意伤害罪
  D.抢劫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
  19.下列行为中,应以窝藏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利用担任司法警察的便利,将正在服刑的李某放走
  B.乙明知赵某的现金为贩毒所得,仍将其兑换外币汇往境外
  C.丙明知刘某的3辆摩托车是盗窃所得,仍将其藏匿在自家车库中
  D.丁明知蔡某刚才监狱脱逃出来,仍为他提供1万元的现金助他逃跑
  20.下列选项中属于渎职罪的是
  A.贪污罪
  B.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医疗事故罪
  D.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王某报考公务员(微博)B.孙某在宅基地上
  C.崔某李立某吃饭D.林某氏孪生姐妹举行结婚仪式
  22.16岁的中学生史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10万元大奖。史某用该笔款项不仅缴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5万元欠款,史某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3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期间
  A届满B不再计算c重新计算D继续计算
  24.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则称为
  A准则主义
  B特许主义
  C行政许可主义
  D自由设立主义
  25、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是()
  A.公平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过错推定原则
  37.2013年3月28日毕某病世,3月31日其子女将其安葬,4月2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认继承份额,4月5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是()
  A、3月28日
  B、3月31日
  C、4月2日
  D、4月5日
  38.甲、乙、丙分别购买丁某住宅楼(共三层)的一层、二层、三层,并分别办理了房产证,现丙欲出售其住宅,对丙出售的住宅()
  A.仅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B.仅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C.甲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D.甲乙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9.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
  A.留置权B.地役权C.权利质权D.宅基地使用权
  40.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
  A.甲B.乙C.丙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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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4: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简答题
  1、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区别
  2、骗取信贷构成要件
  3、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4、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四、辨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
  55、请对“同种数罪不并罚”这种说法加以辨析。
  56、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加以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请分析:
  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包括哪些情形?
  本条款中的“非法所得”如何计算
  58.《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业主对房屋的住宅以及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有哪些特征
  (2)符合哪些条件被认定为专有部分?
  六、案例分析题:第59-6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59.甲、乙以为路为名,到铁路道口的值班室,甲与值班室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偷取丙手机,被其发现。两人见行机败露,所以把丙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丙搜走其500元现金。期间,丙向他们大叫道:“快放开我,火车就要来了?”甲、乙不听,逃跑,由于栏杆未能及时放下,一列火车到该道口,撞翻一辆面包车,造成3人重伤,面包车撞毁。
  (1)对甲、乙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丙是否应刑事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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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5: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案及解析
  总体评价:
  今年的考题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大纲》出题的,几乎没有超纲的内容。试题总体的知识点分布比较合理,但是覆盖的知识面比较广,重难点还是比较突出的,较为全面的考场了考生对法律知识点的了解,以及对法律基础的基本认识度。选择题方面比去年的情景题多了一些,,在后面的简答题和辨析题以及法条分析题有了很大的灵活度,比去年都灵活了很多,所以在做题的时候要求知识面的广度会更加大,更加全面。
  今年的大综合和小综合都没有太大的偏差。比如刑法和民法小综合考题,这个卷子里面没有太大的难度偏向民法或者偏向刑法,总体来讲,两者之间的难易程度适中。所以看到今年的法硕(非法学)方面在学科方面的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和平衡,只是在灵活度和知识面的广度比去年加大了了一点力度,这也是对考生的只是水平和应变能力的综合测试。
  一、试卷结构
  1、民法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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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宪法、法制史和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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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试题分析和答题技巧
  1.刑法学
  单选题:刑法的单选题的考点是最全面的一个题型,因为单选题涉及到了刑法书中的每一个点,因此单选题都是每章节基本的知识点,所以单选题的考点也很清晰,考的重点就是每章节有关犯罪到定罪量刑方面最基本的知识点。
  多选题:刑法中的多选题就已经偏重在于考定罪这块知识点了,所以这个也是考之前总论部分基础知识点的掌握。
  简答题:刑法中的简单题一般都是考一个总论里的知识点,然后再考一个分论的知识点,这个只要基础部分总论学会了,就不难做出。
  辨析题:这个题目是最能考人的分析能力和逻辑能力的试题,因此在做这个题之前一定要知道你做的是辨析题,辨析题是有对有错,所以在答题的时候要概况全书知识点来答,最后在找出重点来剖析。今年的辨析题就是避免了,我经常给同学们讲的累加在中国不从在的问题,所以这个题看似简单,实际考试的出发点很广泛。所以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中,一定不能忽略刑法中暗涵的知识点。
  法条分析:这个题目是一般的考试比较灵活,结合了习总上台之后所做的重大的决定,所以这个题目集合了今年时事出的情景题。(所以有空看看新闻还是有一点用的)今年出题也是意料之内的题目,所以这个题目在答题上应该找技巧,而不是担心出的考点在那里。(今年听很多考生这个题目都没有答上来,所以就这个题,我做一个具体分析:这个题目放在这里,首先,要点是什么叫巨额财产不明罪、巨额财产不明罪的构成要件,然后是对巨额财产不明罪的认定、认定之后就是定罪量刑、最后一定要结合本题写出定罪的标准,也就是题目中给的法条。)
  案例分析:一般案例分析都会从这个方面来考,先让同学们定罪,这种问答式的题目的比较容易做,按部就班答题就可以啦,但是一定要写自己的观点,因为这个题目的考试的出发点,就是在考你对现实情况的分析能力。
  2、民法学
  单选题:民法单选题也是同样考的基础题目比较多,但是民法的知识点都是非常细小的知识点,今年也不例外,所以这个题目就是看书的时候一定要细心。
  多选题:民法这块的题目,今年考试也没有太难的地方,都是比较集中,在考试的范围内,属于记忆性的知识点
  简单题:今年民法简答题考的并不是很难,因为在意料之中的考题,但是从今年的考试方向来看,国家在法硕考试中相比两年前,把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到了日程,所以在以后的复习中,知识产权大家不能再忽视他的从在。
  辨析题:这个题目考试的出发点很明确,但是在辨析题里考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题,因此这个题目并不简单,考试的面非常广,要从民事权利的有效性、民事权利行使的人(有没有民事行为)等方面来答题,所以这个题考试的出发点一定清晰,有一定的逻辑能力的前提下,在知识的总结上都对考生有很大的挑战性。
  法条分析:题目考了物权法,在这个题目的答题来看,他并不是很难,因为是问答式的分析题,因此这个按问题所问回答即可,从今年分析考试的题目来看,不论是刑法还是民法,都是大家平时不注意的问题,所以再次强调一下,我们的法硕考试的面是非常广的,深度几乎没怎么有。
  案例分析:今年的案例分析换了一个角度来考,这样考更加能体现考试的灵活性,让考生站在一个高度来对此题做一个全面的考虑,这道题融入了合同的基本的大的知识点,让一个简单的案例分析题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从此题看出考试的全面性。
  3、法理学
  单选题:从今年的法理考题中来看和去年持平,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异,覆盖面还是全书的基础知识,有所不同的地方就是在灵活度上,去年的情景题几乎不曾出现,但是今年加大了对情景题的考场。所以在复习对待单选题的时候就应该注重书上的基本知识点,然后再做题的时候,要抓住重点,明白考官要考的知识点,一般这样的题干是很容易做出答案,所以在做单选题里面的情景题的时候,知道考管想考的方向就应该没有问题。
  多选题:法理学的多选题体现的是知识点的比较性,法理学在多选题的考试 点是很清晰很全面的,因为在法理学的出题方向来看,法理学在这块非常清晰的考了考生的辨析能力和知识面的全面性,今年也不例外,在出题这块很明确的涉及到了很多基本的知识点。因此这块复习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知识点的连贯性,在自己复习完了之后,要对知识点有一个全面的梳理和比较,才能对这一点知识点运用到见题不惊的心态
  简答题:法理学每次看到简答题考的就是一个知识点,但是每年尤其这一块的考试,在出题方面来讲,这一块是最难把控的,因为这一个方面会考很多个点,考官的出发点是想考考试对知识点的记忆以及知识点的连贯性。就考生方面来讲,平时在复习的时候,加强自己对大的知识点的记忆就可以。
  分析题:在今年的法理分析题方面考试的点非常清晰,和去年几乎没有太大的变化,都是有一段材料分析理论的知识点,然后回答考的知识点,这个题是所有题中最灵活的一个题,所有可以大胆的发挥自己的想法,前提是根据材料为依据,不能偏离太远,因为分析题中有很多标准依据也是多样性,所有答题很灵活。
  4、宪法学
  单选题:宪法选择题的考点都是围绕现行法律中国家、个人利益来展开考试的
  这一块的宪法的知识点是非常简单,几乎考试的重点每年都是非常基础的知识点,所以在复习的时候,重点掌握一下基本的基础点就可以。
  多选题:今年宪法的情景题比较突出,所以越发看到现在的题型的灵活度,在复习的时候要多注意出题的技巧,还有要打好基础的前提下,记住宪法中讲的小知识点,今年的考点都非常细化,所以看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小的知识点。
  简答题:今年的简答题的考试 点很清晰,但是答题的这个出发点,一定要全面,不能只能概况的基本的点,因此在简答题这块一定要清晰自己记忆的知识点。
  分析题:宪法的分析题是最难得出结论的一种题型,今年的宪法题和去年相比,都是在现实的材料中得出结论,这个结论都是来源宪法之前的规定,这一点考了考生的应变能力,这个非常重要,因为这一点就是体现你对宪法的理解度,对宪法的广度,也就是我们法理中经常讲到的一点法律有预见性和引导性,所以在学习法律的时候,相通,相融合这一点在分析题中一定要体现出来。所以大家在复习的过程中注意对知识点的梳理,同时也要融会贯通。
  5、中国法制史
  单选题:法制史每年考试中在大综合卷中,都是偏简单一部分。中国法制史今年考试的题目都是书上的原话,所以这个就是考的一个记忆功能,在今年的法制史这部分没有比去年的难度有所增加。在复习的过程中,这个就是要记清楚书上的小点,比如朝代中的变化,每个朝代变化的地方等。
  多选题:中国法制史每年的多选题的考试方法都有一点推理的意味,所以今年也不例外,这个题就是考试变了一种形式,考的知识点还是很基础的的知识。所以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能熟能生巧的把所有的知识点有逻辑的结合起来。
  简答题:这个题的考试往往都不会很难,在这个方面就是记住书上的大的知识点就可以啦。这一点就是考试的一个记忆。
  分析题:中国法制史的分析题,都是非常灵活的问题,这个题目中考试比较难,今年这个块题考试的难度有点大,因为不容易理解出题者的重心,而且涉及的考试知识点也比较多。在做分析题的时候,一定要读懂句中的重点要考什么知识点,所以这个就在于平时做题的积累。
  大综合里的论述题:今年的论述题,考试的方向非常清晰,从法理这块来考,但是需要结合目前情形来叙述一下自己的观点,所以自己发挥的发面就是从目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下的法治国家,这块同学们首先要从法治这个动词来剖析答题,然后再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给你什么启示,后面这个启示就是你灵活运用的方面,需要很广泛的知识面来回答问题,因此今年的论述题相对而言比去年简单。但是从思路方面来讲,今年考的知识面明显比去年广。
  三、2015年考生备考建议
  根据今年的考试我来做四个方面的建议,从书目、复习、备考、答题阶段来给大家提供一点信息,希望有抛砖引玉的功效。
  法硕(非法学)考试是我们国家目前统考的专业,这个专业的要求不是很高,但是考试的知识点是非常全面的,是为我们国家以后培养法学人才的一个跨度,因此希望在这里给15年的考生一个很好并且有效的建议。
  1、书目:
  (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教出版社出版(紫色书皮)
  这本书是最权威的书,因为我们国家的法硕是统考而且是有教育部出题,所以这个书的编者也是出题人,因此大家要以这本书
  (2)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要点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3)法律硕士(非法学)同步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虽说有好几处错误,但是这个是难免的,但是让大家来滚顾基础知识点没有问题
  (4)模拟题15套——北京大学出版社,这本书最后在买也可以,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在担心上考场。
  2、复习
  (1)迅速的过两到三遍教科书
  (2)看第四遍书的时候,一定要清晰,这个时候要划出你认为的重点。(有条件可以看看网上的视频课或者报个专业课方面的班)
  (3)在看书的时候一定要准备随堂联系,这样可以查漏补缺基础的知识点
  (4)第五遍的时候要开始做笔记,这个时候的笔记做的好坏关系到你考试时答题的思路和技巧,所以在这块我希望大家在做笔记的时候不是单纯的在写自己认为的重点,一定要知道自己在考试,笔记是你梳理的知识点的最好方法。这个笔记一定要细化,一定要知道他们前后直接的连贯性。
  (5)找出书中的一个重点,能把知识点都串联起来。比如:刑法,刑法我们都知道最重要的是第三章的犯罪的构成,在犯罪的构成这一章节,我们首先要了解如果一个人犯罪了,必须具备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如果缺少一个,他将不能认为是犯罪,因此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我们要考虑的是,他是不是满足犯罪的构成的条件,然后我们才能定罪量刑,定罪量刑的时候要考虑法定刑和酌情考虑的刑,考虑完这些要量刑,量刑的时候要考虑他的动机和目的以及手段等,刑法这个第三章就是有个统领整个刑法的架子。学习任何一门课程的时候都要找一个点串联起来这个刑法的知识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变现在的考试,因为今天的考试已经很灵活了,想要应变灵活的考试首先要打好基础知识点,当基础打好了之后就要清晰的自觉的思路,再在此基础上建构自己的知识框架。
  (6)就是很多法律的知识点是需要强行记忆的,这也是每一个文科生的同感,法律尤其是大综合里的知识点,是需要大家记住的东西很多,所以针对大综合里的宪法、法律、中国法制史在找一个适合自己的理解方式之后都是需要背诵的,所以最后一个学习方法就是背诵知识点。
  3、备考
  (1)整理自己前期做错的题,查漏补缺
  (2)梳理自己的笔记,建立知识框架
  (3)调整心态,准备上战场
  4、答题
  (1)答案一定要工整的写在答题卡上
  (2)简答题以后的题目,一定要写清楚题目
  (3)答简答题,一定要清晰的标出要点1、2、3等
  (4)答分析题、案例分析、辨析题等大题的时候,一定要先回答问题所问,然后写根据法律所得的结论,最后在回答自己的观点。
  总述,以上是今年考题的具体分析,以及之后对15年备考的考试提成的一点意见,希望能给同学们一点帮助,在参加考试之前做好考试的准备。预祝15年的同学们能考出理想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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