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自学网 发表于 2016-7-23 11:23:07

中国古代史考研制度类名词解释

 中国古代史考研中名词解释是必考的一类题型,而制度类的名词解释又常常受到老师的青睐,成为考研历史学真题的宠儿,下面为大家盘点了几个常考的名词解释。
  占田制:西晋颁布的土地、赋税制度。是战国、秦汉以来「名田」制度和限田政策的产物。晋初社会经济有所发展,土地兼并渐趋严重,为加强对自耕农民的控制,及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证国家赋税徭役的徵发,太康元年(280年)灭吴统一全国后,西晋政府遂颁布占田、课田令。占田、课田令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减半,次丁女不课(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官吏以官品高卑贵贱占田,从第一品占五十顷,至第九品占十顷,每品之间递减五顷。此外又规定可依官品高低荫庇亲属,最多可至九族。
  户调制:西晋时,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岁以上未娶妻的,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能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八口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产麻之乡,以布代帛,数同。户调制度的实行,改变了过去赋税征收的混乱现象,对于自耕农来说,户调有所减轻;对于大地主来说,由于户调征收到奴婢和耕牛,比率较低,负担还是增加了。而西晋灭亡后,东晋南北朝仍有实行,至太和九年(485年)均田制实施后,户调制才废止。
  荫客制:两晋时期有关户籍的一项法令规定。西晋占田令规定官吏可以按照品级的高低荫庇亲属,多者可以至九族,少者可以荫三世。宗室、国宾、先贤后人及士人的子孙待遇相同;除荫亲属外,还可以荫衣食客及佃客:六品以上可以荫衣食客二人,七、八品二人,九品及御前护卫可荫一人;佃客则一、二品可荫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九品一户。荫客制使官僚荫客受到法律保护,西晋在荫客制普遍推行的同时又规定了荫客的数量,即国家在承认荫客的同时又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并没有完全起到作用。西晋时期,大官僚奴客众多,大大超过了法令允许的数量。至东晋,南北大族荫客现象也十分严重,达到毫无限制的程度,以致政府和大族在争夺劳动力方面形成激烈矛盾,出现了南北两方检括户籍的行动。
  九品中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东汉延康元年(220),曹丕用吏部尚书陈群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说见《三国志?魏志。陈群传》,事在曹丕代汉之前夕。然《宋书?恩幸传》言:"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据此则曹操时已有此法,或陈群据以立为定制。其法用有名望,善识别人才者为"中正",州郡皆置。使区别当地人士,分为九等(九品)。政府据其所定,选择任用。曹芳时,驷马懿当国,于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别。九品官人之法初建时,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有劝励作用。然任中正者趋势则不暇举贤,畏恶则不敢疾恶,循至只问门第高下,不究贤愚善恶。终至晋刘毅言其弊,"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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