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民法学大纲解析2
第十二章相邻关系其处理原则及各种主要的相邻关系的处理。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
各种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设立和内容,尤其应当关注地役权,如果说本章有重点的话,那一定是地役权。
第十四章担保物权
本章是民法考查中的传统重点,不必赘述。
第十五章占有
掌握对占有的保护,了解占有的概念和类型。
第十六章债权概述
第十七章合同
这两章是民法考查的传统重点,尤其是在我国《物权法》颁布之前,甚至占据了民法考查半壁江山,笔者对本部分不欲做太多的赘述。建议考生全盘掌握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同时对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和效果要在对比的基础上牢记,合同法总则部分是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
合同法分则部分,要掌握各个合同的特点所在,比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的,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例外情况,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等。
第十八章人身权
大致理解各个具体权利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即可,注意对其权利侵犯后的赔偿和对权利行使的限制。
第十九章知识产权
本章内容知识点分散,分值较低,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与精力,可在做历年真题的基础上把握相关基本知识点即可。
第二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注意掌握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父亲财产制、代位继承、转继承、遗嘱的有效条件、遗赠、遗产的分割、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第二十一章民事责任
本章是民法的基本知识,应当全盘掌握。应当特别注意区分各种不同的特殊侵权的法律规则。
(编辑:吴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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