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8-12-11 18:54:53

2019法硕考研:法理学重点问题回顾(4)

法理学是法硕专业课重要内容之一,冲刺复习,专业课任务很重,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下面新东方在线带大家回顾下法理学相关重点问题,考生注意理解且熟记!
      2019法硕考研:法理学重点问题回顾(4)
    16.守法的要素和法律监督?
    答:①守法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活动。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
    守法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最普遍最广泛的守法主体
    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守法范围——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履行法律义务: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守法要素 守法内容 有助于增强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行使法律权利
    有利于法的全面实现
    守法最低状态:不违法犯罪
    守法状态 守法中层状态: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
    守法最高状态:思想和行为上严格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目的
    ②法律监督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法律监督主体 社会组织:政党、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
    公民: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
    法律监督的客体——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作为监督重点
    法律监督的内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的合法性
    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统一,建立法的权威
    法律监督的意义 保障法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维护法的权威
    法律监督是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确保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家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督:行政行为合法性、社会组织和公民行为的合法性
    国家司法机关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
    社会组织的监督: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社会监督 社会舆论的监督: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民主性
    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和力量源泉
    17.法的一般分类和特殊分类?
    答:法律的分类是从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将法律规范划分为不同种类,法律分类目的有1)全面准确理解法律概念2)总结法律规律3)对法律适用有重要意义。
    法的一般分类:世界上所有国家都适用的法的分类。
    ①成文法、不成文法:按法的“创制、表达形式”不同为标准。
    ★成文法: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公布,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
    ★不成文法: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成文形式的法律,一般指习惯法。
    ②实体法、程序法:按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
    ★实体法:规定和确认权利义务、或职权职责为主的法律。
    ★程序法:保证权利义务得以实施,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③根本法、普通法:根据法律“地位、效力、内容、制定主体、程序”不同为标准。
    ★此分类只适用于成文宪法国家,其根本法就是《宪法》。
    ④一般法、特别法:按法的“适用范围”不同为标准。
    ⑤国内法、国际法:按法的“创制主体、适用主体”不同为标准。
    法的特殊分类:适用于某一类或某些国家的法律的分类。
    ①公法、私法:
    ★从古罗马时代到中世纪的法律体系,一直是以“私法”为主。
    ②普通法、衡平法:
    ★普通法:英国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判例法”。
    ★衡平法:英国在15世纪对普通法修正、补充而形成的“判例法”,与大法官法院相对。
    ③联邦法、联邦成员法:单一制国家没有此种分类。
    ★美国法律分类是为了处理中央与地方间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立法、司法关系。
    18.法律的实施与实现?
    答:法律实施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实现法律的作用的前提,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
    ①法律实施的方式分为:法律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
    ②法的实现: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结果。
    19.法律解释的特征、必要性和分类?
    答:法律解释是有权的国家机关,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遵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种法律性资料的法律意义所做的阐释。
    ①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随附情况:
    ②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1)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2)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③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①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
    ②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明的需要:
    ③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
    ④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
    正式解释:国家机关、官员和有解释权人作出的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解释主体与效力不同
    非正式解释:学者或其他个体作出的无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限制解释: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解释尺度不同 扩充解释: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字面解释:严格按字面含义解释法律
    文义解释:最基本的方法,最先使用的方法
    逻辑解释: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 系统解释:分析法律规范在法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
    历史解释: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从新旧法律对比了解法律的含义
    目的解释:从制定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若意义冲突时,以目的解释为准
    立法解释:权限属于全国人大常委
    中国解释体制 行政解释: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20.法律推理的特征和种类?
    答:法律推理是以法律、事实两个已知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逻辑思维活动。
    ①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②法律推理以法律、事实两个已知判断作为前提:
    ③法律推理运用多种科学方法和规则进行:
    ④法律推理目的是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
    法律推理方法种类:形式推理方法、逻辑推理方法。
    ①形式推理:演绎方法、归纳方法、类推方法。
    ★演绎方法:一般—→特殊,结论寓于前提之中,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真实,表现为“三段论”推理。
    ★归纳推理:个别—→一般,“判例法”就运用了此方法。
    ★类推推理:根据两个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从而推出其在另一方面也有相同点的推理。
    ●特点:1)属于演绎推理、间接推理2)从特殊—→特殊、个别—→个别3)从法律精神中推出新的意思4)依据是不充分的。
    ②辩证推理(实质推理):作为推理的前提是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辩证思维从中选
    择最佳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辩证推理特点:1)法官面临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2)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复杂性引起的疑难问题3)法官对法律、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须建立在辩证法基础上4)法官对矛盾运动研究而作出的复杂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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