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8-12-6 17:58:53

2019考研313世界史资料:印度历史

历史学作为传统学科看似冷门,实际上每年都有很多热爱史学的考生踊跃报考。接下来,新东方在线为了帮助参加2019考研历史学的考生提高专业能力,分享了313世界史资料,供考生参考。
        2019考研313世界史资料:印度历史
        古代:
        四部吠陀:
    《梨俱吠陀》、《沙摩吠陀》 、《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解释吠陀的《梵书》、《森林书》、《奥义书》)
        三教二派:
    婆罗门教:以崇拜婆罗摩(梵天)为最高主神的宗教,形成于后期吠陀时代,主张“梵我一致”和“业力轮回”
    早期佛教:创始人乔达摩悉达多,主要教义是苦、集、灭、道四缔和众生平等(仅限于宗教领域的平等)
    耆那教:创立者筏伏摩那,耆那(战胜情欲者),主要教义:业报轮回,灵魂解脱,非暴力,苦行之义,用极端的苦行去换取灵魂的解脱
    顺世论派:古印度唯物主义哲学学派,代表人物阿夷多翅钦舍婆罗,他认为世界由地、水、火、风四元素组成,人也是由这四元素组成,人的意识和身体是分开的,反对婆罗门教的杀生祭祀,否定种姓制度,认为人生来平等的
    阿什斐迦派:古印度一个彻底的宿命论学派,代表人物末伽黎·拘舍罗,他认为世界是按既定的程序安排好的,修行和作恶对解脱不起作用,否定善恶各有报的说教,但也否定了人的能动作用
      二个文明:
    哈拉巴文明:印度河流域古文明,以哈拉巴和摩亨佐·达罗为代表,主要文化成就:1.出现了铜器和青铜器
,2.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大麦、小麦、稻、棉,3.出现了纺锤,纺轮,染缸,表明纺织业发展很快,4.出现了计量工具,5,出现了城市,6,出现了文字。
    吠陀文明:早期吠陀时代(前1500-前900),雅利安人处于氏族部落解体向国家过渡的时期,盛行自然崇拜,末期出现了婆罗门祭司集团,《梨俱吠陀》所反映的时代。
    后期吠陀时代(前900-600),进入文明社会,国家产生,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正式形成,《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所反映的时代。
        一个种姓:
    瓦尔那制度:第一等级婆罗门(僧侣贵族),拥有解释经典和祭神的权力;第二等级刹帝利(行政贵族和军事贵族),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还可通过战争获取大量财富;第三等级吠舍(平民自由民阶层),政治上无特权,通过布施和纳税来供养前两个阶层;第四等级首陀罗(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非雅利安人),从事农、牧、渔、猎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无宗教生活的权力。
      一个集团:
    伽提:孔雀帝国时代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在吠舍,首陀罗中产生中产生的从事不同职业的集团,这种集团叫伽提,受种姓制度的影响,各伽提也具有职业世袭和实行内婚制的特点,《摩奴法典》中记载了50多种伽提。
      一个贱民:
    旃荼罗:社会地位最底下,最受歧视的一个伽提,被视为不可接触的人
      列孔霜国:
    列国时代(前6世纪—前4世纪),16国,前四世纪60—20年代,难陀王朝摩揭陀征服居萨罗,逐步统一了北印度地区
    孔雀帝国(前324—前187),旃陀罗笈多建,定都华氏城,至阿育王时期达到了鼎盛(佛教向亚洲其他地区传播始于公元前3世纪中期阿育王时代)
    巽伽王朝(前187-前151),(前75-前30)甘华王朝后印度处于分裂时期
    公元1世纪,月氏人中的贵霜部落建立了贵霜帝国,至伽腻色伽王时期(78-102),印度西北部成为其领土的一部分,在他的支持下,大乘佛教由中亚传入中国
      中古:
        王朝更替:
    笈多王朝:4世纪初,北印度陷入分裂,室利笈多家族逐渐强盛起来,320年旃陀罗笈多一世以吠舍离为首都建立了笈多王朝,超日王时期势力达到顶峰。笈多王朝处于印度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
    超日王的统治政策:① 在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中央集权制,最高统治者称大王,皇亲贵族和婆罗门高僧构成王室顾问和各部门大臣,全国划分为若干省县 ②
经济方面重视水利灌溉,铁制农具已普遍使用,造船业成就非凡,对外贸易比较活跃 ③ 征服西部和西北部地区
    戒日帝国(612-647):6世纪末7世纪初,北印度再度陷入分裂状态,形成了四个王国,606年戒日王继承坦尼沙王位,率军收复了穆克里王国的曲女城,612年,两国合并,称为戒日帝国,是印度封建制度确立和形成时期。
    统治方式:① 依靠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以及庞大的军事力量,中央有大臣会议,地方行政机构独立性日益加强。
    德里苏丹国(1206-1526)1206年,阿富汗的古尔王朝发生分裂,古尔王朝派往北印度的总督库特卜·乌丁·艾巴克趁机以德里为中心自立为苏丹,因前三位苏丹均来阿富汗突厥奴隶,亦称奴隶王朝,统治印度320年,历经5朝,是印度历史上第一个较为稳固的伊斯兰教政权,1526年被巴布尔所灭。
    政权形式:① 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神权政体 ② 统治的基础是由信奉伊斯兰教的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组成的军事贵族集团 ③
苏丹是全国土地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权神权于一身 ④ 中央设部,各部之上的首席大臣称维齐尔,废除传统的官位世袭制度,各部长官由苏丹任命 ⑤
地方划为23省,设总督统治 ⑥
在边远地区处于半独立的印度封建王公统治的藩属土邦,王公在土邦内拥有广泛的权利,村社仍是政权基层组织,村长多为印度教徒担任。
    莫卧儿帝国(1526-1857)1526年蒙古族后裔巴布尔第一次帕尼帕特战役攻占德里,建立了莫卧儿帝国,沙加汗时期被称为“黄金时代”(泰姬陵)奥郎则布时疆域达到极点。
      种姓发展:
    ① 婆罗门和刹帝利仍然保持他的统治阶级地位 ② 吠舍:戒日帝国时期专指从事商业的居民,根本不包括农民在内 ③
首陀罗:吠舍种姓的下层村社自由民地位下降沦为依附农民,原首陀罗中的分成制农民和租佣农民逐渐转化为封建依附农民,两种来源的依附农民逐渐融合形成了新的首陀罗种姓,戒日帝国时专指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封建依附农民。
    阇提制度:形成于印度中古时期,在四种姓之外,按照行业组成各种阇提,阇提内部职业世袭,设管理机构监督成员遵守规章制度和风俗习惯,违者要受到惩罚,直至被剥夺受保护的权力,阇提之间相互隔绝,不准通婚,城乡居民全组织于阇提之中,处于封建主的统治之下。
        土地制度:
    ㈠ 德里苏丹国时期的土地制度:实行土地国有制,其土地来源于没收的印度封建主的大部分土地,苏丹名义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然后对土地进行分配:①
苏丹直接支配的土地“哈斯”,由中央财政部门管理,收入供中央政府开支和宫廷消费,②
以服军役为条件分给穆斯林战士的土地“伊克塔”,即军事采邑制,最初只限终身,14世纪后,苏丹准其世袭,变成了私人领地,③
神庙土地,苏丹赐给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的土地“伊纳姆”和赐给清真寺的土地“瓦克夫”,占有者拥有是世袭享用的权力 ④
印度封建王公和土著酋长占有的世袭领地,享有豁免田赋的特权,占有者称“柴明达尔”。
    ㈡ 莫卧儿帝国时期的土地制度:莫卧儿帝国征服的土地统称为“哈利萨”,即国家直属地:①
直属于国王的封建领地,约占全国耕地的八分之一,由政府租用给农民,官吏直接征税,收入用以维持皇室,宫廷和宫廷卫队 ②
帝国的大部分土地按军功分给封建贵族做军事采邑,称为“扎吉尔”,占有者称“扎吉尔达尔”,初期不得世袭,采邑主按军阶和税收多少组建雇佣军,应召出征,对农民的行政管理权和司法审判权归地方政府,随着帝国衰落,演变为世袭领地
③ 臣属于帝国的土著部落酋长和印度教王公及帝国直接统治地区的包税主(柴明达尔)占有的土地,在他们所辖的土地上有司法权,军事权,征税权,这部分土地私有 ④
伊斯兰教和印度教也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
    二者的相同点与区别:相同点:①都认为土地国有,然后实行分封制,分给国王直辖,军事贵族,教会 ② 都存在土地国有和私有 ③
军事采邑制是有条件的分封制,受封者都需为国家提供一定数量的雇佣军,土地经历了由终身制向世袭的转变 。
    区别:① 莫卧儿帝国时期所征服的印度国土统称为哈利萨,包括柴明达尔的土地 ②
莫卧儿帝国时期柴明达尔不只包括土著酋长,印度封建王公,还包括帝国直接统治地区的包税地主,这表明包税制的发展和包税商人势力之大。
      两个宗教:
    印度教:4世纪由婆罗门教吸收佛教,耆那教等教义和民间信仰逐渐演化而来,8世纪经商羯罗改革形成新型印度教,该教恪守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同时吸收佛教的“轮回”,“业报”教义,鼓吹人生有轮回,善恶有因果,是三大教派的泛称,主神是相互关联而各具一相的神,即婆罗摩,毗湿奴,湿婆三大主神,主张神人同性说,迎合了新兴封建主的需要。
    锡克教:16世纪由纳那克结合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某些因素创立的宗教,在印度虔诚派的基础上,吸收了伊斯兰教的一神论和无种姓差别社会观,主张信徒一律平等,提倡修行,反对种姓制度,偶像崇拜和消极遁世的态度,有教团组织,宗教领袖,信徒多为低级种姓的人民,17世纪后,逐渐成为独立的宗教政治组织。
      一次改革:
    阿克巴改革:背景:阿克巴统治时期(1556-1605),帝国版图辽阔,各地规划不一,各种矛盾十分尖锐,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阿克巴进行了改革。
        措施:
    ① 政治方面:皇帝
独揽军政法教最高统治权,皇帝之下除宰相外,设四大臣辅佐皇帝统辖中央机关,各部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在地方,将全国划分为若干省,设总督管军务,中央另派行政长官掌管税收和民政,实行统一的军衔等级制度并按军衔高低授予采邑。
    实行曼萨布达尔制,化行政为军事组织,官吏多授予军级,曼萨布达尔分33级,最高者可拥有1万士兵,拥有5000名士兵以上的曼萨布达尔只能由皇室王子担任,各级曼萨布达尔主要履行军务,也同赋税与司法有关,军队的来源由各省长及军事采邑的封建主提供。
    ②
宗教和民族方面:取消传统的宗教和民族歧视政策,在统治阶级内部提拔了不少印度封建主充任中央和地方官吏,取消印度教徒的人头税和巡礼税,允许其宗教信仰自由,综合各种宗教教义,创立所谓的“神圣宗教”,企图借以统一各总宗教,消除矛盾。
    ③ 经济方面:统一度量衡,下令丈量全国土地,按产定级,作为征收地租的标准,取消包税陋习,除主要发展农业外,还特别支持发展工商业,重试修路。
    ④ 社会风习方面:废除许多成规陋习,创立学校,推行新的教育制度,允许女子受教育。
    意义:改革在一定程度缓和了各种矛盾,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了收税中的舞弊行为,提高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巩固了帝国的统治。但是,改革并为消除莫卧儿帝国的危机,阿克巴死后,矛盾再次激化,帝国也逐渐衰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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