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821综合课2初试试卷(A卷)
以下是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宁波大学法学院考研试题-821综合课2初试试卷(A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一、法理学部分(40 分)
(一)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1. 简述法的特征。
2. 简述权利滥用的具体表现。
3. 简述我国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
4. 简述法治的形式要件。
(二)论述题(10 分)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谈谈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
(三)案例分析题(10 分)
2015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 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根据通知,2015 年 9 月 3 日全国放假 1 天。《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五条规定:“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根据上述材料,试结合相关法理知识,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理解。
二、宪法学部分(40 分)
(一)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1. 简述宪法规范的基本特点。
2. 简述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原则。
3. 简述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4. 简述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主要职能。
(二)论述题(10 分)
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试比较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三)案例分析题(10 分)
当前全国出台车牌限购政策的城市共有七个,分别是上海(1994 年)、北京(2010 年)、贵阳(2011 年)、广州(2012 年)、天津(2013 年)、杭州(2014 年)和深圳(2014)。这其中北京、贵阳为摇号购车,上海为拍卖购车,广州、天津、杭州和深圳为摇号和拍卖相结合的政策。随着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车牌限购已经引起了全国大中城市的关注,并酝酿出台相关政策。
根据上述材料,试结合宪法及其相关法律,谈谈你对车牌限购的认识。
三、刑法学部分(40 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题 5 分,共 15 分)
1. 假释
2. 结果加重犯
3. 伪证罪
(二)简答题(7 分)
《刑法修正案(九)》中,把绑架罪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修改为:“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谈谈你对这种修改的理解。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9 分,共 18 分)
1. 被告人林某,男,35 岁;被告人王某,男,28 岁;被告人梁某,男,30 岁。某日凌晨,在某首饰厂工作并住该厂 305 宿舍的林某发现自己放在宿舍的刚花 100 多元购买的新皮带不见了,当天早上,其在 403 宿舍发现皮带在被害人陈某的床上,怀疑系被害人陈某所偷,后林某将此事告诉与其同住该厂 305 宿舍的工友王某、梁某。次日上午 8 时许,三人到 403 宿舍找到被害人陈某,责问皮带来源,并提出要报公司保安部门处理,因被害人提出要私了,被告人林某便叫被害人陈某一同外出吃早餐并解决该事。吃完早餐后,四人在一废品收购站门口时, 被告人林某将被害人陈某叫到一边问皮带被偷之事,陈某支支吾吾,一会儿承认,一会儿又否认, 林某打了被害人陈某两耳光,之后被害人陈某承认了盗窃皮带事实。因为 305 宿舍之前曾经多次被盗,被告人林某又要求其赔偿 305 宿舍以前被盗其他财物的损失,陈表示同意,此后,被告人林某将被害人愿意赔偿 305 宿舍被盗财物一事告之被告人王某、梁某,并要其他被告人报出各自在 305 宿舍被盗物品的情况,各被告人均称失窃的财物不等,根据被盗财物价值,被告人林某要求被害人赔偿 5000 元,限定其当天给钱,由于被害人当时没有那么多现金,便写下欠条。当天下午 4 时许,被害人到 305 宿舍门口,交给被告人林华明 2000 元,并要求被告人王某作证。当晚,被告人林某叫其他被告人一起吃饭,花去约 200 元,余款用于赌博输掉。
对于本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请问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1. 被告人杨某某(女,17 周岁)因与被害人张某某(男,17 周岁)谈恋爱而产生矛盾,某日,杨某某购买两瓶硫酸倒入喝水的杯中,随身携带至其就读的中学。杨某某在该校操场遇到张某某,两人因恋爱之事再次发生激烈争执,杨某某手拿装有硫酸的水杯对张某某说:“真想泼到你脸上”,并欲拧开水杯盖子,但未能打开。张某某认为水杯中系清水,为稳定自己情绪,接过水杯,打开杯盖,将水杯中的硫酸倒在自己的头上,致使其头、面、颈、躯干及四肢等部位被硫酸烧伤。经法医鉴定其伤情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一级。
对于本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请问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四、国际私法学部分(30 分)
(一)论述题(10 分)
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定进行介评。
(二)案例分析题(20 分)
对原告瑞士银行、原告伊文达公司因与被告昌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3)鄂民四初字第 2 号民事判决书中记载了如下的一些事实和法院的处理意见:
“本院经审理查明:
……本贷款协议受瑞士法律支配,对瑞士银行提起的所有诉讼应排他地在苏黎世法院提起, 当瑞士银行对昌丰公司提起任何诉讼时,昌丰公司同意接受苏黎世法院管辖,不过,瑞士银行有权在昌丰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瑞士法律能得到适用的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对昌丰公司提起诉讼,昌丰公司在此同意接受这些法院的管辖,且不妨碍瑞士银行在任何其他地方申请执行本贷款协议的权利(第 19 条适用的法律及管辖)。……
本院认为:
关于管辖权问题,根据出口贷款协议的约定,本院是瑞士银行和昌丰公司合意选择的管辖法院,同时,瑞士银行和伊文达公司在本院起诉昌丰公司,表明瑞士银行和伊文达公司愿意接受本院管辖,而且,庭审中,瑞士银行、伊文达公司和昌丰公司对本院审理本案,不持异议,故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本案系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提起的涉外民事纠纷,……解决本案诉讼程序问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又依据出口贷款协议的约定,瑞士银行和昌丰公司共同选择瑞士法律作为解决本案贷款纠纷的实体法,庭审中,瑞士银行和伊文达公司提供了《瑞士债法典》,昌丰公司不持异议,同时,瑞士银行、伊文达公司和昌丰公司均表示,如《瑞士债法典》对涉案的有关问题未作规定,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实体法的规定,故本案适用的实体法是《瑞士债法典》,《瑞士债法典》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实体法。……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依《瑞士债法典》第 127 条“除非联邦私法另有规定,诉讼应当在 10 年内提出”的规定,本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瑞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阅读上述材料,对下列问题进行回答:
1. 本案当事人就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权进行约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6 分)
2. 结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且已生效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对我国 2012 年《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进行介评。(6 分)
3. 简要评价法院在外国法查明问题上的做法。(4 分)
4. 本案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上适用了什么法律?这是否与 2010 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相一致?(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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