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英语:一起来分析 真题阅读中的长难句(十一)
2017考研英语:一起来分析 真题阅读中的长难句(十一)在上一篇的2017考研英语复习的文章中,文都教育带着大家分析了一个包含现在分词结构长难句,并留给各位考生另一个一个长难句供大家练习。今天,文都教育就继续来带领大家继续来“干掉”我们预留下来的长难句。
在把这个长难句搬上来之前,文都教育需要和各位考生说说现在分词结构在长难句中经常会给考生带来哪些误区呢?首先动词有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之分,在形式上,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不同,同时在时态和语态的表达上也是不同的。也许会有部分考生分不清楚动名词和现在分词,尤其在句子中出现的时候,考生会混淆同样形式的现在分词和动名词.
例如:(1)Speaking in the public,he will surely be very cheerful。
(现在分词短语,作状语)他在公众场所讲话时总是兴高采烈的。
She hates speaking in the public。
(动名词短语,作宾语)她不喜欢在公众场所讲话。
在上面的两个例句中,同样都是“speaking in the public”,但在句中承担的成分是不一样的。纵然都是speaking短语,但在第一个句子中,“speaking in the public”就是作为时间状语,表达的是“当...的时候”,可以替换成“when speaking in the public”;而第二个例句当中,“speaking in the public”作为动名词短语在句中承担宾语的成分。考生不禁疑问,同样的变形,同样的短语,怎么到了句子中就不一样了呢?那么我们就需要来看一下动名词和现在分词在句子都可以承担什么成分了。动名词是由动词原形+ing构成,在句子承担主语、宾语、表语、定语和同位语,而现在分词也是由动词原形+ing构成,在句中可以承担定语、状语、补语和表语。两者在句子中承担的成分不一样,其意思也会由不同的句子成分影响而出现出入。那么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上次留下的长难句:
At the same time, 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 — a group of judges, lawyers, and academics whose recommendations carry substantial weight — issued new guidelines for tort law stating that companies need not warn customers of obvious dangers or bombard them with a lengthy list of possible ones.
在这个句子中,现在分词stating作“new guidelines for tort law stating”的后置定语,且在stating后接着that引导的从句“companies need not warn customers of obvious dangers or bombard them with a lengthy list of possible ones”来继续对stating进行补充说明,这样句子的意思就较为容易理解:同时,美国法学会—该组织由一群举足轻重的法官、律师和学者组成—宣布的新民事侵害法中的纲要指出:公司没有必要警示消费者显而易见的危险,或者就可能产生的危险给顾客列出一份冗长的清单。
文都教育建议各位考生,长难句分析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帮助考生更好的去理解句子意思和提高考生自身的考研英语水平,希望考生能够在之后的学习中对考研英语真题中的长难句多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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