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考研2018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白皮书: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的主要表现
以下是中公考研法学教研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中公考研2018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白皮书: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的主要表现”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十四、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的主要表现
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的主要体现包括:
1、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处于特殊地位,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
2、法律草案、预算案及其他重要议案由政府向立法会提出。
3、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议案优先列入议程。
4、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
5、行政长官对立法会通过的法案有相对否决权。
6、行政长官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解散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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