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考研2018考研法律硕士-法制史白皮书:《中华民国宪法》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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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中华民国宪法》主要内容
内容:
1.依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确定国体与政体。
2.规定国民大会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但对其职权加以限制。
3.形式上采用总统制,但总统的权利受到立法院、行政院和监察院的制约。
4.规定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及必要的宪法义务。
5.采取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形式上赋予省、县两级地方政府以自治权。
《中华民法宪法》的颁布,标志着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结束,宪政开始。
评价:
1.仅从条文上看,可以算是近代中国最为民主的宪法之一。
2.这部宪法是没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参加情况下制定的, 因此在代表的广泛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
3.仅仅是通过它改变国民党不良形象,证明统治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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