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7-8-6 23:14:43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名校介绍-北京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 (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在读研究生(含单证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45300)的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1-英语一(满分100分);
      ③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汉语基础、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
四、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汉语基础为主,面试分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
      5.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淘汰比例、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办法等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我校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将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7.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报考资格审查
      网报及现场确认期间、复试及录取阶段、入学后资格复审期间,将多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录取后,于2013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为3年。第一年为课程学习阶段,主要进行专业课及选修课的学习。第二年为教学实习阶段。教学实习分两类:推荐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赴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遴选或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外派实习教师遴选,被选中者赴国外进行一年的汉语教学实习;其余在国内相关单位实习一年。第三年继续修读课程并撰写学位论文。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录取类别分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 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不同意赴国外实习者原则上不得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 研究生。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计4万元(不包括食宿费及海外实习可能产生的费用),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但可以申请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 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 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我校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在学期间在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约为每学年2300元。北京地区定向学生不解决住宿。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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