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7-8-6 23:10:04

2016法律硕士:宪法法条例题详解(8)

2016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考知识点比较多,很多重要的法条记忆也很晦涩,为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法条内涵及应用,下面新东方在线分享宪法法条例题及详解,通过对真题中涉及的法条的分析,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宪法知识点。
    2016法律硕士:宪法法条例题详解(8)
   
      【例题】
    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答案]C
        【法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相关法条】《国籍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详解】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司法考试中宪法学部分的重点,每年必考3分以上,其考查的角度多为让考生判断某一具体权利的法律性质,以及某一具体权利义务的内容。
    本条确立了公民的平等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注意,这句话不得表述为“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为“在法律面前平等”是指适用法律上的平等,而“在法律上平等”是包含立法平等在内的,也就是说,我国公民在立法上并不是平等的。(2)禁止差别对待。
    本条第1款意思非常明确,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需一个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而国籍的取得我国采取的是以血统主义为主,兼顾出生地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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