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总则常考题总结(十六)
历年真题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复习资料,参考真题,考生可以获取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比如题型,比如各部分的考察比例以及重要知识点等。通过对比各年真题考生能够把握命题方向,为自己的复习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下面新东方在线编辑为大家整合了在法律硕士考研真题中重复考过的相似案例,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法律硕士刑法总则常考题总结(十六)
(2009.一.8.单选题)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14、(2010.一.2.单选题)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 2 万元价格卖给他人。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
A.法律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客体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加深对真题的重视度,多做几遍真题,争取把它弄懂弄透,新东方在线小编在这里预祝大家2015年考研成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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