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7-8-6 23:08:12

2015年法硕考研:法理学难点解析(Chapter 20)

2015年考研复习备考进行中,对于法律硕士考研的学子而言,专业课考试科目有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五部分。每一部分考生都要认真备考,其中,法理学的复习备考,新东方在线小编建议考生能够注重分析,把握好法理知识,做到有据可依。下面小编为大家奉上法理学各章节难点解析,希望考生能够有重点的复习。
    下面请看2015年法硕考研:法理学难点解析(Chapter 20)
        第二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各种分类汇总
    本章内容,对法律解释进行了各种标准的分类,分类是有助于理解概念的,但首先必须区别各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
    1、在谈到法律解释体制,根据法律解释的效力,我们区分了
    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
    2、容易混淆的是字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分类方法,同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的分类。
    (1)字义解释和目的解释是在第一节中谈法律解释的概念的时候谈到的。
    由于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对法律进行解释:若单从字面含义的层面上进行解释,就是字义解释,它否定法律解释的创造性,它以立法材料和立法机关为本位;若从制定法的目的的层面上进行解释,就是目的解释,它肯定法律解释的创造性,它以社会因素和司法机关为本位。
    (2)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的分类是在第二节谈法律解释的方法的时候谈到的。
    根据法律文字和法律理由在解释中的作用和地位不同,把法律解释分为两大类,一曰文理解释,二曰论理解释。
    由此可见,第一种分类方法强调的是法律解释的两个层面;第二种分类方法强调的是两中不同的分类方法。应当从这两个方面对两种分类进行区别。当然,两种分类是存在联系的,两中解释方法就是从法律解释的两个层面上延伸出来的:字义解释演变成为文理解释,目的解释演变成为论理解释,两者成为当代法律解释的两种主要方法和观念。
    希望通过上文中为大家介绍和解析的重点法理学知识考生能够认真学习和记忆。争取打好基础,突破难点,实现自我飞越。最终取得高分,2015年考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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