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7-8-6 20:50:54

2015年GCT考试语文综合常识串讲之法律常识2

  (三)诉讼法
    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国刑事、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勘验、检查笔录。
    伪证:在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就案件有关事实,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作伪证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无罪推定:指刑事被告人未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为有罪前,应被视为无罪。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规定在法律文件中,始于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
    刑事强制措施和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有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逮捕。民事强制措种类有拘传、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
    诉讼中的第三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参加正进行的民事诉讼的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的国家称为主参加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的国家称为从参加人)。
    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诉讼活动。
    告诉乃论。在我国,告诉乃论的刑事案件有侮辱、诽谤罪(不包括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不包括引起被害人死亡的),虐待家庭成员罪(不包括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在我国,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上诉期限为3日。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
    在我国,先行给付适用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案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其他需要先行给付的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是:(1)工资、生活费;(2)国家税收;(3)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贷款;(4)其他债务。
    二、刑法和犯罪学
    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国际原则。
    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惩罚三个基本特征。
    犯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一切犯罪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成立的三要件: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行为人的有责性。
    作为犯罪:行为人以积极动作的行为方式实施的犯罪即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一般指行为人以消极不动的行为方式实施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岁的人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放火、抢劫、盗窃或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负刑事责任;已满16岁的人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动机是指促使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避险过当。
    犯罪的停止形态主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我国刑法分刑罚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对外国人犯罪还可适用驱逐出境。
    犯罪学通常指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主要理论有: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瓦解论、犯罪遗传学理论、标签理论、不同联系理论等。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和法学的边缘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犯罪心理的实质、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规律、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关系、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心理、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以及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
    目前在犯罪研究和预防方面比较关注的有:青少年犯罪、白领犯罪、电子计算机犯罪、无被害人犯罪。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5年GCT考试语文综合常识串讲之法律常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