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0年民法学经济法学(民法)专业课考研真题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很多变化,具体可归纳为考试时间将提前一周、全国各省份分区划复试线、专业突出者允许破格复试三个变化。对于广大考研学习来说,提前进入考前冲刺模式。但不管招生政策如何变化,考研真题仍然是同学们考研复习的必备资料。以下是厦门大学2000年民法学经济法学(民法)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回忆版)。厦门大学2000年民法学经济法学(民法)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回忆版)
一、名词解释:
1.抗辩权
2.宣告死亡
3.过错
4.复代理
5.专利权
二、简答:
1.法人成立条件
2.相邻关系的种类和处理原则
3.民法对所有权的保护
4.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三、法条解释:
《合同法》54条第2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
四、论述:
《合同法》与合同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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