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马哲要点精述:认识论(七)
76、真理的客观性(真理观上的唯物论)。(1)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范畴。
(2)真理是客观的,这是因为:①真理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源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②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
(3)客观真理论与主观真理论的对立。唯物主义真理观(客观真理观)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一性的基本前提出发,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唯心主义真理观(主观真理观)则坚持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认识路线,因而都否认客观真理,坚持“主观真理”论,如马赫主义的“真理是思想的形式”,实用主义的“有用就是真理”以及“真理多元论”等,都是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以不同形式宣扬主观真理论。
77、真理的具体性(或具体真理)。(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1)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就是说,它是主观和客观在一定具体范围内的统一,是具体的真理而不是抽象的真理。
(2)从真理的相对性看,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范围和条件,超出这个范围和条件,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离开具体条件,无法确定认识的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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