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7-8-6 15:32:23

2012马哲要点精述:认识论(二)

 64、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I)辩证唯物主义可知论认为,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反对一切不可知论。
    (2)不可知论怀疑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否定人类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不可知论 的著名代表是休谟和康德。休谟认为,人只知道自己的感觉,感觉之外是否存在客观世界是不能回答的。康德认为,人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休谟割裂了感觉和客观事物的联系;康德割裂了本质与现象的联系。
  65、认识的本质。(原理背诵)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其主要内容是:
    (1)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3)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66、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
    (1)认识的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社会的人,包括个体、集体和社会。认识的主体具有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实践性特征。客体是指进入实践活动领域并和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事物,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客体具有对象性。
    (2)主体和客体是反映被反映、改造被改造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是反映者、改造者,客体是被反映者、被改造者。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即主体作用于客体;同时客体也作用于主体,即主体在改造客体时能动地反映客体。
    (3)主体和客体首先是改造被改造关系,即实践关系,然后才是反映被反映关系,即认识关系,此外,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还包含着审美关系(美的鉴赏和评价的关系)和价值关系(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
    (4)主体与主观,客体与客观的关系:①主体不等于主观。人作为主体是物质和意识的统一体,而主观则不包括物质现象,是第二性的东西。主体与主观又有联系。主观总是主体的主观,主体总是具有主观性的主体。②客体不等于客观。客体是人的活动指向的客观对象,并非一切客观事物,而客观则泛指意识之外而独立存在的客观物质世界。客体包括精神客体,而客观作为与物质同等的概念则不包括精神的东西。二者的联系在于,一切客观事物都可能成为客体,客体具有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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