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义第十章(18)
四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中共十六大制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
(历年无命题)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高度评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大会对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根本要求。
大会从十个方面总结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这十条基本经验,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的重大认识和重大方针,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一道,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
大会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
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胡锦涛为中共中央总书记, 2004年9月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选举胡锦涛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党和国家的中央领导集体再一次实现了平稳交替。
根据中央要求,十六大后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2003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发出《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2006年8月,《江泽民文选》正式出版,中共中央作出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