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义第十章(10)
(四)中国十三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历年无命题)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完整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下一步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
大会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大会还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经济体制改革要围绕转变企业经营机制这个中心环节,逐步建立起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政治体制改革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中共十三大后召开的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为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8年3月至4月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