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考点概念回顾之农业合作化
新东方在线小编为大家整理考研政治回顾农业合作化相关考点。在考研政治真题中
,中国近代史纲要这部分试题大概占14分。这部分需要记忆的历史事件比较多,因此同学们会觉得有些乱。以下考研政治史纲考点之农业合作化部分:
农业合作化,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以下为有关“农业合作化”中需要关注的几个考点:
考点1:为什么要肯定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
1、
它是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体现为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将生产资料的个体私有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体现。
2、 它在当时避免了农村的两极分化,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
考点2: 如何评价80年代的农村改革(土地承包经营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农民要求,改变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合作化基础上对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进一步探索和发展,并非对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否定,退回到个体所有,它符合农村实际,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农业合作化”这一知识点中,同学们需要对它提出的背景有所了解。以下为: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基本方针、发展和基本完成。
(一)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土地改革后,一方面,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也开始了。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决定,不待农民在土改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冷却,不待农村发生剧烈的贫富两极分化,就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党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但是要“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1953年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统购统销),基本取消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自由市场,限制农村的商业投机;大力发展供销合作,削弱城市资本主义和农村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联系;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缩小农村中高利贷活动的地盘。这样,既保证了人民对粮食、棉花、油料等的需要,又为全面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总结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概括提出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由此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方针是,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三)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
在党的上述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的互助合作积极、稳步地向前推进。到1954年底,互助组从1951年底的400多万个发展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从1951年底的300多个增加到1953年的1.4万个,1954年秋为10万个,1954年底猛增到48万个。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从1951年底的2
100万户增加到1954年底的7000万户,在全国农户总数中的比重从19.2%增加到60.3%。当时80%以上的合作社都做到了增产增收。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经验作了比较全面的总结,阐明了农业合作化的基本道路、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并对农业合作化同机械化、社会改革同技术改革的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是一篇指导农业合作化的重要文献。
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发展,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87.8%。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期间,从1953年到1956年,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农民安居乐业,生产有所发展,生活有所改善。中国农村完成了从几千年的分散个体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历史性转变。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
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基本完成了。
在考研政治真题中
,中国近代史纲要这部分试题大概占14分。这部分需要记忆的历史事件比较多,因此同学们会觉得有些乱。以下考研政治史纲考点之农业合作化部分,同学们可以利用零碎的时间拿出来背背,方便记忆!
农业合作化,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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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有关“农业合作化”中需要关注的几个考点。
考点1:为什么要肯定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
1、
它是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体现为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将生产资料的个体私有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体现。
2、 它在当时避免了农村的两极分化,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
考点2: 如何评价80年代的农村改革(土地承包经营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农民要求,改变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合作化基础上对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的进一步探索和发展,并非对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否定,退回到个体所有,它符合农村实际,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农业合作化”这一知识点中,同学们需要对它提出的背景有所了解。以下为: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基本方针、发展和基本完成。
(一)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土地改革后,一方面,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也开始了。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决定,不待农民在土改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冷却,不待农村发生剧烈的贫富两极分化,就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党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但是要“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1953年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统购统销),基本取消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自由市场,限制农村的商业投机;大力发展供销合作,削弱城市资本主义和农村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联系;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缩小农村中高利贷活动的地盘。这样,既保证了人民对粮食、棉花、油料等的需要,又为全面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总结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概括提出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由此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方针是,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三)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
在党的上述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的互助合作积极、稳步地向前推进。到1954年底,互助组从1951年底的400多万个发展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从1951年底的300多个增加到1953年的1.4万个,1954年秋为10万个,1954年底猛增到48万个。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从1951年底的2
100万户增加到1954年底的7000万户,在全国农户总数中的比重从19.2%增加到60.3%。当时80%以上的合作社都做到了增产增收。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经验作了比较全面的总结,阐明了农业合作化的基本道路、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并对农业合作化同机械化、社会改革同技术改革的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是一篇指导农业合作化的重要文献。
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发展,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87.8%。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期间,从1953年到1956年,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农民安居乐业,生产有所发展,生活有所改善。中国农村完成了从几千年的分散个体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历史性转变。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
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基本完成了。
以上为“农业合作化”相关知识点,请同学们熟记!
各科全方位深度指导内容请参考专题【2015考研复习计划】,总有一种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同学在复习过程中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可以选择新东方在线课程或下载在线复习资料>>点击查看资料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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