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法硕复习指导:民事法律事实
一、 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二、 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 (1) 事件
(2) 行为 ① 法律行为
② 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的第一种分类(按照内容)
① 合同(债权)行为
② 处分(物权)行为
③ 婚姻行为
④ 收养行为
⑤ 遗嘱行为
法律行为的第二种分类(按照效力)
① 有效的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② 效力有瑕疵的法律行为 确定无效的法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注意不当得利是事件)、侵权行为、拾得、发现、创作发明行为等。
三、 注意事项
(1) 注意那些不归法律以及民法调整的行为
下列“无偿”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不受民事法律的调整:(1)搭便车(2)乘客叫醒另一个乘客到站下车(3)顺路代为投递信件(4)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5)请吃饭、请看电影。
婚约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2) 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① 有无意思表示:前者需要;后者不需要
② 法律后果的发生依据:行律行为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事实行为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
③ 行为效力的分类:法律行为有2-4种效力类型,事实行为不存在效力类型。
(3) 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行为都有四种效力类型。合同行为有四种效力类型: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可变更。婚姻行为有三种效力类型: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遗嘱行为有二种效力类型: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
(4) 事实行为不存在效力分类,因为它的效力直接来源于法律规定,所以8岁的小孩写作小说,也可以获得著作权,这种效力是法律直接规定的。
作业和思考:合同行为有四种效力类型: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可变更。婚姻行为有三种效力类型: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遗嘱行为有二种效力类型: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请大家自己列出各个情形法律具体规定。比如有效的合同行为它的有效的条件是哪些?无效的婚姻行为包括哪些?这些都是在书本和法条上可以查到的,有些知识只有自己亲自总结一遍才能真正变成自己的,老师或者别人总结的再好也是有一种生疏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