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知识点:人民民主专政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重点,反映党的领导集体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阐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本期主要内容: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所谓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国家的权力由社会的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所谓政体,主要是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体现国体的具体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任何国家要保持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发展,都要履行专政的职能。从当今国际形势看,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会弱于资本主义,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分化和颠覆的图谋没有改变。从国内形势看,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有时还会很尖锐;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而且也不可能杜绝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要在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政权的专政力量。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必须对西方敌对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对敌对分子颠覆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图谋、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分裂活动、对暴力恐怖活动、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腐败现象,等等,依法坚决予以防范和打击,用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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