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点—隋朝法律制度
随着考研时间愈发的逼近,也许我们更加的无所适从,其实在最后的时期,同学们此刻更应当沉下心思,总结知识点,将每个知识点整理总结,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以便于可以更加高效的复习备考,下面我们为大家总结了关于隋朝法律制度的知识点希望对同学们的考研复习有所帮助!《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一)体例
《开皇律》总结以往的立法成果,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体例,共500条。中国古代刑法典的篇目体例经过从简到繁、从繁到简的发展过程,《开皇律》的12篇标志着这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中国古代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刑网简要,疏而不失"的12篇体例为后来的唐律所沿用。
(二)内容
1.《开皇律》删除了前代的残酷刑罚,把刑罚定型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其中笞刑从笞十至笞五十,杖刑从杖六十至杖一百,各分五等;徒刑从一年至三年五等,各以半年相差;流刑从一千里至二千里三等,各以五百里相差;死刑为绞、斩两种。封建五刑制度自此正式确立,并一直沿用至清末。
2.《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确立"十恶"罪名。"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3.《开皇律》还进一步完善"八议"和"官当"制度。"八议"是对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犯罪,须按特别程序认定,并依法减免处罚。"官当"是指官员犯罪至徒刑、流刑者,可以官品抵折刑罚,并因所犯私罪、公罪有所区别。"八议"和"官当"制度的完善,使得封建特权法得到进一步发展,走向系统化和固定化。
通过上面对于隋朝法律制度知识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本章的内容相对来说不是很多,但是想要考出高分,这样的知识点还是必须记牢的。所以希望通过以上的知识点的总结,同学们可以对隋朝法律制度有个更加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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