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2012年考研法硕试题看今年出题倾向(三)
四、简答题难度和考察的方式均未有太大变化。刑法还是一道考察总则的知识点,一道考察分则的具体罪名。民法还是一道考察民法通则中的理论基础,另一道考察民法体系中具体法律的概念,多集中在《侵权责任法》和《》。五、案例题的最大特点是考点多,涉及面广。(1)刑法案例题就涉及到以下知识点,主体相对负刑事责任,间接正犯、抢劫罪、绑架罪、自首等。此外,如果对间接正犯的判断不清晰的话,会导致答题整个跑偏,具体看一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59.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的厂房内捆绑在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手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20万赎金,甲通过电话确定乙取得赎金后,随即将宋某杀害,之后甲将宋某的手机、手表以及3万元现金分给了乙,自己驾驶宋某的汽车携带其他财物逃跑。甲乙被通缉后,乙才得知甲杀害了人质,感到事态严重,即向公安机关供述了以上事实,
(1)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2)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3) 乙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该题的关键点在于乙15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乙只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
问题在于甲是教唆犯,但是否对乙构成间接正犯。在我国的刑法中,利用未满14周岁的人为工具实施犯罪或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实施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投毒、放火、爆炸罪以外的犯罪的,以间接正犯论处。所以,甲是教唆犯,乙是被教唆犯,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2)民法案例题直接考察物权法法条,并以重点考察“担保”的顺序知识点,难度不大
60.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作抵押物的厂房价值不足,于是要求甲企业另行提供担保,甲企业遂委托丙公司作保证人,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09年1月,乙银行将1500万的债权转让给丁银行。现1500万元借款已到期,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 甲企业对其建造的厂房是否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2) 丙公司对丁银行的债权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 本案中丁银行应如何通过担保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该题最关键一点,只要抓住根据《物权法》176条的规定就可以了: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应按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该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通过对2012年考研法硕试题的盘点总结可以发现,去年的考研法硕考试试题整体难度有所增加,同学们可以适当的增加复习的难度,以免今年的出题难度继续上升,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历年的真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出题老师的出题规律,同学们一定要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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