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律硕士《宪法》法条真题解说(九)
宪法是法律硕士联考综合中的必考科目,为了帮助考研的同学加深对宪法的学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5法律硕士《宪法》法条真题解说(九),请大家认真的学习。「例题」(2000年试卷一第48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
A.未满十八周岁
B.被剥夺政治权利
C.被劳动教养
D.患精神病
[答案]AB
「法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详解」
本条规定了公民政治权利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中国公民只有两种情况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满18周岁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