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6-7-13 17:13:25

法律硕士知识点之刑事申诉基本知识

考取法律硕士的同学们关于法律硕士知识点之刑事申诉基本知识,你们知道多少呢?很多同学都重视大知识点的复习,却忽略了这些小的,为了帮助考研的你们,我们准备了一下的文章与大家分享。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核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律师代理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的申诉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申诉。申诉的条件和理由,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与再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是法院出现再审案件的渠道之一。刑事申诉状,是指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处理的书面请求。申诉是法律同步予事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亲属的一项的讼讼权利和和民主权利,其目的在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申诉不是必经的诉讼程序,必须按审判监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以上的法律硕士知识点之刑事申诉基本知识是我们精心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的对待,能够记忆下来,在考研中取得好的成绩,回报自己的父母和老师以及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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