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专硕:法理学重点问题复习一
2017考研专硕:法理学重点问题复习一2017考研马上来临,很多的小伙伴还在复习,2017考研专硕法理学也是复习的重要内容,还希望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复习时间,现在对每科都要回归课本,还要查漏补缺。下面文都考研小编带领大家复习一下法理学的重点问题。希望在临考前对考生有所帮助。
1、为什么说法律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答:①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1)法律要素以法律规范为主,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以授权、命令、禁止形式规定了权利义务,而法律后果则是权利义务再分配2)法律对人们的调整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运行来实现3)权利义务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受立法者与成员关注。
★权利与义务特点有确定性,可预测性,故人们可先预测相互间怎样行为,及法律后果。
②法律利导性(法律特有):从法律是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机制而派生,法律利导性取决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双向”的。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答:①法律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②法律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③法律的起源是由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与国家同步产生:基于同一原因、同一条件、同一历史发展趋势而产生发展。
★与宗教、道德从融合到分化: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是与道德、宗教分化后的原始规范。
★法律与宗教、道德分化标志:法律是自觉制定、自觉调整(宗教道德则是自发调整)。
3、古代法制的发展?
答:①人类最初法律脱胎于原始氏族规范。
②世界迄今保持最早的成文法典: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
③西方“奴隶制法”代表:罗马法、古希腊法。
★古罗马法:罗马奴隶制国家—→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立法(共1000余年)。
★公元前449年《十二铜表法》:古罗马以“原习惯法”为基础的第一部成文法。
★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国法大全》(《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反映简单商品经济关系。
英国:仍然承认封建法,保留大量封建法
各国法律发展史 法国:不承认旧法效力,在承认罗马法基础上重新制定
德国、日本:带有浓厚封建因素的资本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以革命根据地时的法律为基础摧毁国民党法律基础上建立的
4、近代法的产生及其条件?
答:资本主义法的产生1)商法的兴起2)罗马法的复兴3)资本原始积累法的出现。
资本主义法的特征: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2)维护资产阶级
代议制政府3)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
社会主义法的特点: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国家意志性和规律性的统一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4)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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