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6-11-29 22:35:21

2017法硕考研法制史笔记之战国

  法制史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中公考研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
第四章 战国
  (一) 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1. 一断于法
  2. 刑无等级
  3. 轻罪重罚
  4. 法布于众
  (二)法经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李悝 魏国魏文侯
  整篇法典贯穿了轻罪重判的法家思想
  《盗法》 官私财产
  《贼法》 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
  《网法》也称《囚法》 囚禁和审判罪犯
  〈捕法〉 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 〈网法〉和〈囚法〉多是关于诉讼法的范围。
  《杂法》: 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 六禁:淫、狡、城、嬉、徒、金
  《具法》: 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原则的规定,相当于现代法典的总则部分。
  历史地位: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
  在内容上看,以惩治盗贼为首要任务,反对旧贵族的等级特权,体现重刑主义精神。〈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惩治盗贼为承和发展。
  ‚在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成为秦律、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商鞅变法
  (1) 主要内容
  1) 改法为律 将《法经》改为秦律
  (夏商周称法律称为“刑”; 春秋前中期称为:“刑”或“刑书”;春秋中后期对法律规范的总称为“法”)
  2) 连坐法 鼓励告奸
  3) 分户令
  4) 其他大纲中没有
  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
  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实行按军工授爵;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全国贯彻法家的“以法治国”、和“明法重轻”等主张。“轻罪重刑”,用严酷的刑罚来扫清扫除一切改革的阻力障碍。
  不赦不宥。
  (2) 历史意义: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都超过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经济、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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