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政治:你所知道的不平等条约和真实的不平等条约
2017考研政治:你所知道的不平等条约和真实的不平等条约中国近现代史是一部屈辱史,同时也是一部全民族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抗争史。近代以来,在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过程中,与帝国主义列强侵略者们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是近代史纲部分考查的重点,但是小伙伴们也不用把每一个条约的每一条内容全部记住,但是还是要记住在每一个不平等条约中,中国被攫取的各项权利。
南京条约
签订于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中国丧失了领事裁判权(司法权),割让香港岛丧失主权,协定关税丧失关税自主权。它是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虎门条约
1843年中英签订《虎门条约》,提出了有关片面最惠国待遇的内容,丧失了关税主权。
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1858年中国与英、法、俄、美签订《天津条约》,其中外国公使可以常驻北京,外国船舰可以在中国长江各口岸通航。
北京条约
1860年中国与英美签订《北京条约》,开放天津,将九龙南部割让给英国,丧失了领土主权。
马关条约
中日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列强可以直接在中国办厂,割让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全岛以及所有附属岛屿,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条约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1901年中国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签订《辛丑条约》,外国可以直接在中国驻军。至此,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真正形成。
综上所述,我们来整理一下,看看外国帝国主义列强究竟在近代中国攫取了哪些特权:首先,割占香港岛,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其次,外国船舰可以在中国的领海自由航行,破坏了中国的领海主权;第三,外国人在华不受中国法律的管束,享受领事裁判权,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最后,协定关税,则破坏了照顾中国的关税主权。
近代以来,伴随着清政府的腐朽统治,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近现代史也成为历史上最黑暗的一段过去。帝国主义列强的铁蹄纷纷踏上中华民族的国土,烧杀抢夺,在中国攫取了各种特权。小伙伴们在复习近现代史的时候,一定要着重了解一下这些不平等条约们,以及它们背后隐藏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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