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硕(非法学)大纲民法具体解析
法治中国进行的如火如荼,不管是司法考试还是法硕考试,这一变化不断的被体现着。2017年法硕考试大纲在民法部分较大的变动就体现着这一点,整体章节缩减为20章。衔接上次11-15章,具体变动如下:合同是我们法硕民法部分最重要的部分,原先属于第十七章,在2017年考试大纲中它被分成了合同法总论(第十六章)和合同法分论(第十七章),如此分开更符合法律的专业化的要求,也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合乎法治专业化建设,贴近生活。具体内容做了些微的修整,具体如下:内容方面增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章节方面增加了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解释两节。而原本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具体合同被单列一章合同的分则(第十七章),足以体现合同在民法中的重要性。
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变动较为明显,不过更符合法学本意。2016年考试大纲中专属一章的婚姻家庭与继承,在2017年考试大纲中被彻底“分家”,分为第十八章婚姻家庭法和第十九章继承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本就属于两部法律,如此分开更突显法律硕士队伍专业化的趋势。具体变动部分如下:增加了亲属的特征,离婚救济方式单列为一节,体现了法律适用社会需要的特色。第六节为家庭成员关系,本节原本没有进行大的变动,只是将收养利益,父母子女关系,扶养制度进行整理,整体看起来更为清晰、明了,重难点也更突出。相对学起来也更容易些。第十九章继承法部分,还删除了继承的分类等内容略显重复的地方,更为合理和专业。
侵权责任部分变动不大,章节进行了调整同时内容也与时俱进了不少。章节从原先的第二十一章,变动为第二十章,依旧是我们法硕考试民法部分的最后一章。内容方面在第一节侵权责任的特征部分增加了侵权责任的分类。侵权责任构成条件的顺序进行了变化,同时构成条件的表述也有了些许的改变,行为变为加害行为,过错强调了必须是行为主体的主观过错。
2017年民法变动相对较多,希望大家多多注意,同时保持心态,多看新考点,多做历年真题。相信在老师指导和同学们的努力下,定能取得完美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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