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拟录取名单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拟录取考生(按姓氏拼音排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您对公示考生有情况反映,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受理部门电话及地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8485540,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校纪委:023-68486606,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邮政编码:400016。
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我校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的定向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定向合同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取消录取资格。
注:全国统考、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分)×0.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5;
MPA联考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300分)×0.16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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