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研究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近日,教育部公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单位严格执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要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同时,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招生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对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统一备案公开,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备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
280
37
56
270
34
51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
*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30
45
68
320
42
63
法学
300
42
63
290
39
59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20
44
132
310
41
123
文学
345
52
78
335
49
74
历史学
300
42
126
290
39
117
理学
275
36
54
265
33
50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80
38
57
270
35
53
农学
255
34
51
245
31
47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285
39
117
275
36
108
军事学
290
39
59
280
36
54
管理学
335
46
69
325
43
65
艺术学
325
34
51
315
31
47
体育学
265
34
102
255
31
93
工学照顾专业*
275
36
54
265
33
50
中医类照顾专业*
285
38
114
275
35
105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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