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经济学精华知识点之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Government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广义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狭义)、税收管理体制、国有独资公司、文教行政事业、基本建设财政管理体制。狭义:是指确定中央和地方以及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的根本制度。一、预算管理体制的内容
确定预算管理的主体和级次,一级政权构成一级预算管理主体,中国共有五级。
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国家财力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如何分配,是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二、中国的预算管理权限划分
人大:审查批准本级草案及执行报告。
人大常委会:监督执行,审查批准本级调整方案及决策。
政府: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人大汇报、汇总下一级、组织执行、决定动用、编制调整方案、监督各部门及下级的执行。
财政部门:具体编制草案及调整,定期汇报。
三、预算调整制度和方法
由财政部门提出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人大常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来源。
四、预算管理体制及其类型
预算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及地方财政各级之间的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各级预算主体的独立自主程度以及集权和分权的关系问题。预算体制是国家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实施预算监督的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预算管理体制的类型,不是按收支划分方法区分,它的主要标志是各级预算主体的独立自主程度,核心问题是地方预算是否构成一级独立的预算主体。按照这个标准,我国先后实行过三种类型的预算管理体制。
五、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简介
分级分税预算体制是实行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预算体制,在西方财政学中称之为财政联邦主义(Fiscal Federalism)。财政联邦主义不是专指联邦制国家的财政体制,而是有关多级财政体制的概念,也就是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它的主要特征在于规范化和法制化,长期相对稳定,地方预算构成名符其实的一级预算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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