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金融学基础知识(20)
一、中央银行职能(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与经营活动特征
1.中央银行的性质
• 中央银行是金融管理机构,代表国家管理金融,制定和执行金融方针政策;通过货币供应、利率等政策手段对金融领域乃至经济领域的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和调节
2.中央银行经营活动的特征
• 不以盈利为目的
• 不经营普通的银行业务
•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具有相对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的银行
– 独占货币发行权
– 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
2.银行的银行
– 集中存款货币银行的存款准备
– 充当最后贷款人
– 组织全国的资金清算
3.国家的银行
– 代理国库;代理发行国家债券
– 给国家信贷支持:直接给贷款;购买国债
– 制定实施货币政策;保管外汇黄金储备;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三)中国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2001.12
(四)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 中央银行独立性
• 中央银行在制定、执行货币政策时享有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自主程度
2. 中央银行对政府保持独立性的原因
• 中央银行始终的目标:保持币值稳定,而政府的目标过多
• 中央银行不是简单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需要专业理论支持
3.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 金融是经济大系统的子系统
• 中央银行是宏观调控体系的组成部门
• 中央银行的活动经政府授权
二、中央银行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
(一)支付清算系统
1、支付清算系统是由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输以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制度安排
2、清算方式
• 全额实时结算:全额是指每笔业务单独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清算,实时是指在营业日清算期间不间断、不定时进行连续清算,
• 净额批量清算: 指清算系统在某一时点对各金融机构的净结算头寸,即收到的转账金额减去发出的转账金额后的净额,进行清算
• 大额资金转帐系统:由中央银行经营的处理国内行间往来、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黄金外汇交易、货币市场交易以及国际经贸、金融往来引起的资金转移清算的支付系统,是国家支付系统的主动脉,分为全额清算和净额清算两种基本模式
• 小额定时结算系统:由银行或私营清算机构经营的服务于工商企业、个人消费者、其他小型经济交易的参与者,满足社会经济活动和消费活动对支付结算需要的支付系统,采用的支付媒介主要有现金、银行卡、票据等,多采用批量处理、定时差额结算方式
(二)中央银行组织全国的支付清算
1.同城或同地区的资金清算
– 票据交换所,存款货币银行为客户开出的各种票据形成债权债务关系,通过相互间交换票据轧差来结清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场所
– 票据清算程序:入场前先计算应收款项,填交换票据计算表;入场后各行将应收票据交有关付款行,同时接受他行交来的应付票据,计算应付金额,填交换票据计算表;各行根据票据交换计算表计算应收或应付差额,填交换差额报告单,报交换所结算员(中央银行负责)办理款项收付
2.异地银行间资金划拨清算
– 异地银行间资金划拨由中央银行统一办理
– 模式一,先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内部联行系统划转,最后由他们的总行通过中央银行办理转账清算
– 模式二,直接将异地票据统一集中送到中央银行总行办理轧差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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