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6-7-28 12:12:32

2017法硕考研:宪法法条例题详解(3)

  宪法法条是2017考研的同学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必须要复习的一部分内容,中公考研小编建议考生在复习备考的初期阶段整理总结此部分的内容,这样便于从总体上把握此部分的知识点,快速提高复习效率,下面就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例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在国家机关中,人民代表大会至上原则
  [答案]C
  【法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相关法条」《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详解】
  这两条规定了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意不能说是人民代表大会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包括以下内容:
  1、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全部国家机构;
  3、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协调全部国家机构,共同行使国家权力;
  4、贯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我们的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取决于人民;第二,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第三,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间的关系。
  近年来,专硕报考率越来越高,而且一些院校的专硕与学硕的录取比例逐渐趋向1:1。为了帮助同学们备考,中公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OL乐学、全年集训、精品网课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7法硕考研:宪法法条例题详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