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律硕士考研冲刺:“一天一题”之民法篇(12月23日)
【单选】下列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
A.张某将自己的汽车赠与李某
B.王某和赵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C.郑某和刘某成立一合伙企业
D.宋某的院墙倒塌砸伤了周某
【多选】
甲乙签订合同,由甲出售一头水牛给乙,乙已经付款,现履行期已到,则乙对甲享有的权利为( )。
A.绝对权
B.相对权
C.期待权
D.既得权
E.人身权
【单选答案】D
解析:法律行为包括直接意义上的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即对于一定行为的抑制)。通常又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①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智障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②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③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D项中院墙倒塌不是宋某的意思决定的,应属于意外,所以D项不是法律行为。故选D。
【多选答案】BD
解析:已经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即具备现实性的权利,为既得权。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只具备现实可能性的权利为期待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