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发表于 2016-7-28 12:06:00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伪造货币罪

  1、侵犯客体:国家对货币管理制度,具体指货币公共信用、货币发行权。
  2、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
  持有、使用伪造货币单独构成犯罪必须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伪造的货币,即明知他人伪造货币而有意识的占有、使用。
  3、相关处罚:
  “一罪从重”处罚:
  1)伪造货币并出售
  2)伪造货币并运输。
  “本罪”论处:
  1)伪造货币后持有
  2)伪造货币后使用。
  4、10年以上、无期、死刑:
  伪造货币集团首要分子
  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金融、财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伪造、市场流通影响很坏
  暴力抗拒查处、 其他严重情节
  有伪造货币劣迹甚至是累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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